保险从业资格考试 寿险理赔须知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0-09-02 09:47:24
导读:
一、申请要求(一)、申请人:申请人是对保险金具有请求权的人,如:受益人、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人身保险死亡案件应由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提出申请,没有指定受益人时,则由继承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如受益人或继承人系无行为能力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以上申请人也可通过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须出具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人身保险伤残案件或医疗费用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补贴保险的受益人
F、旅游险:
1、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医疗费用责任均按以上相应的内容提供资料。
2、医疗补充保障责任中的其他相关费用:
(1)交通费: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用车费用的原始收据;
(2)误工费:不需要提供证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单所载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3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的原始收据,但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者的送返费用: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3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原居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的原始收据,具体标准同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食宿、交通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名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的原始收据,具体标准同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切必要的费用:因发生保险事故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支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的原始收据,具体标准同第三项。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