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资格考试 寿险理赔须知
③在死亡事件中,无法确定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死亡顺序时,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享有;
④保险金按照遗产处理时的理赔给付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B、残疾理赔
1、残疾:指永久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力和身体器官机能。暂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和身体器官机能,不被认为是残疾。残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身体组织、器官的永久丧失,如肢体离断又不能再植等;二是身体器官机能的永久丧失,如运动障碍、视觉听觉丧失等。
不同保险合同由于签订当时的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保险公司制定合同的精算基础不同,而使用的伤残标准也不完全相同,因此,被保险人在申请伤残理赔时应要求理赔人员在定残中,必须按照合同中所载明的伤残标准进行定残,否则,按其他伤残标准作出的鉴定结论均无效。
2、残疾(后遗障碍)的评价: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和被保险人共同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北京市本公司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市级以上的法医鉴定机构。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病之日起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3、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理赔所需材料:
(1)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内容同意外身故)
(2)若是被保险人本人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发生车祸,需提供其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所驾驶机动车的行驶证。
(3)本公司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4、疾病导致残疾理赔所需材料:
(1)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或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
(2)保险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
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的核赔人员进行初步鉴定,如被保险人对初步鉴定结论认可,则可以不通过第三方进行鉴定;如被保险人对初步鉴定结论不认可,则必须通过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鉴定,保险公司将依据鉴定结论处理。
C、重大疾病保险理赔所需材料: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理报告、心电图报告、心肌酶检验报告、冠状动脉造影报告、CT报告等与疾病有关的各项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