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用户“被保险”
存款变保单
明明是到银行存款,却稀里糊涂被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忽悠买了保险产品。福建省福州市一位退休老人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投诉:去银行存钱变成了买保险
郑女士是福州市某企业的退休职工,每月退休金仅1100元。10月27日,郑女士到福州市鼓楼区一家银行,准备把积攒的1万多元退休金转为定期储蓄。这时,一个着装款式和银行工作人员无异的工作人员赵某走过来,询问郑女士要办什么业务。听到郑女士要办转存定期储蓄业务时,赵某提出,现在该银行推出一种储蓄保险业务,利息高,每年存入1万元有950元利息,并且还可免利息税。另外,存款人还可贷不高于存款额的贷款,办5年期限的,赠送存款人10年人身保险。
出于对银行的信任以及高收益的向往,郑女士就按赵某的推荐办理了一份5年存款,每年存1万元的“存单”。办理好业务后,郑女士没有对“存单”的条款仔细阅读。
11月15日,郑女士的丈夫听到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中国银监会叫停保险公司在银行驻点办业务的新闻,警觉地想起郑女士所办的储蓄保险业务。郑女士这才仔细阅读有关条款,发现该业务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寿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开办的一种“盛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保险。而且该保险并不像赵某给郑女士讲述的每年存入1万元,1年有950元利息,而是分期缴纳保费,每年缴纳保险金1万元,连续缴纳5年,10年后方能收益。
郑女士了解后顿时感到被骗了,遂到银行找人保寿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业务员赵某要求退钱,被告知已经过了10天犹豫期,且在回访时郑女士已确认无异,因此不能退还本金。郑女士若要退保,保险公司按规定要扣除手续费3590元,实退6410元。
无奈之下,11月23日,郑女士写信向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希望消保委帮助协调,降低她在不明真相情况下所受到的损失。
结果:经调解保险公司退回9000元
记者看到,郑女士在投诉信中提出,人保寿险福建省分公司的业务员在推销保险时存在3方面违规:一是业务员采取断章取义的方式模糊利息概念,蒙骗老年人上当;二是业务员对重要的10天犹豫期告知权进行隐蔽,使她错过了合法的退保期限;三是保险公司规定的退保手续费金额过高,不合理。
经福建省消保委调解,12月初,人保寿险福建省分公司给郑女士做出了退保处理。综合考虑到各种因素,人保寿险福建省分公司与郑女士都做出了一点让步,保险公司退还给郑女士9000元。
事后记者了解到,事实上,人保寿险公司推出的盛世富贵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有规定,投保10年期,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而郑女士是1950年2月出生,早已超过60周岁,作为被保险人已经超龄。业务员为何会给超龄被保险人办此保单?对此问题,人保寿险福建省分公司至今未给记者回复。
调查:仍有保险人员在银行推销
从有关部门据悉,为避免销售误导,11月8日,中国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明令禁止保险人员进驻银行进行保险销售。
12月7日至9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一些银行,发现部分银行仍有保险业务员活动的身影。据了解,银保产品的过程中,均没有主动告知记者他们是保险公司的人员,只有当记者提问时才表示自己的保险销售人员身份。在郑女士存款的那家银行,记者看到人保寿险福建省分公司的业务员赵某依然穿着与银行人员同色同款的制服在推销,只是制服前有挂一个保险代理员的小牌。
提醒:不想买了有10天犹豫期
据悉,郑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消保委系统受理过多起类似投诉,一些消费者甚至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保险产品,在购买后第二年才被告知需要每年续缴保费。
消保委人士介绍说,保险业务员把存款忽悠成保险主要有两种手段:一是宣称高收益,如把预期收益说成保底收益,或把5年以上累积收益说成1年收益,把保险夸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二是把保险说成是保险储蓄、类似零存整取或存款送保险,张冠李戴掩盖保险的实质。由于驻点银保专员利用其所在的特定场所,趁消费者存钱之机推销保险产品,将保险混同理财产品,加上其银行工作人员的着装更具迷惑性,极易让消费者产生认知混淆。
沃保网保险人士提醒,如果误购买了银保产品,也不必慌张。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购买保险后有两次反悔机会,即收到保单正式文本签字10天内及在客服人员回访时,均可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消费者可以利用这个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