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一储户 银行存单变保险单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16时47分报道,最近在安徽蚌埠市,有许多市民到银行存钱后说自己被忽悠了,把钱放到银行里,几年都不能取,如果想取出来,不光利息分文没有,自己的本钱还得大大缩水。
罗华是蚌埠市一家炒货店的老板,去年年底的一天,她带着3万块钱去一家银行分理处存钱:“我说就存个定期,有什么利息高你给我介绍一下子,银行的工作人员就讲的这个利息高。”
罗华选择了银行工作人员推荐的一种所谓的“新型三年期储蓄”:“他说这个不能提前取,我说如果提前取就不要利息就是了,他说是,但是没有讲到要涉及到本金的事情。”
等办完了手续,罗华才发现银行给她的回执单跟平时的不一样:“我问这个怎么是保险单子,不是银行的。他讲的这是送给你的保险,你拿着这个就可以取钱,我就没有多想也没有多问了。”
前不久,罗华的店里需要现金周转,到银行取钱的时候才发现出了问题:“他讲的你要取要损失本金,我这时候才意识到有问题了。”
罗华这才仔细看了银行当初给她的回执单,发现她存的不是定期储蓄,而是购买了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保险。在保单的背面写着:保单生效未满两年的,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第一保险年度内退费金额为所交保险费的94%,第二保险年度内退费金额为所交保险费的96%。也就是说,如果扣除6%的手续费,罗华不光一分钱利息拿不到,三万块钱中还要被扣掉1800块。
罗华:“本来在银行就是存取自由,他当时要跟我提醒(提前取)要损失本金,我肯定要考虑到这个风险,我就不会存这一种了。”
罗华多次跟银行交涉,然而得到的答复都是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记者拨打了这家银行的客服电话,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分红型国寿鸿丰两全保险是银行代理的保险公司的产品,是储蓄以外的其他理财产品。按照规定,银行柜面的工作人员在向储户推荐时,是会明确告诉储户的,可是罗华却说对方在向自己推荐时根本没有提过“保险”这类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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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存单摇身变保单1年后取出缩水一半像蚌埠一样,全国其他省市也发生了储户到银行存钱被“保险”的现象,河南、山东等多个省的消费者协会日前就针对“存单变保单”的现象向消费者发布了消费警示,警示指出,有些保险公司有部分险种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工作人员在介绍产品过程中,不明示风险,不讲明退保费用等关键要素,诱使储户不理智消费。储户一旦后悔或需要用钱时,退保就要承担高额经济损失。由于保险合同由经营者单方制订,消费者很难全面读懂理解,对一些不平等格式条款,消费者发现问题为时已晚。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林:“因为这些储户他的这个辨识能力不一样,一般年龄大一点的客户,到银行,给他一个单子让他签字,按照惯例的话就签上了,而对这个单子的内容他一般是不仔细审查的。”
张林律师说,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张林:“一定要让储户明白我今天到这地方存的这个钱,到底是买保险业务的还是直接储蓄存款。”
老百姓把钱存到银行里,首先是为了安全,其次是图个方便。然而,现在银行的营业大厅成了销售“理财产品”的超市了,让储户感到既不安全也不方便。既然这么做会让银行的信誉受损,那么为什么还会乐此不疲呢?
答案就是“为了收取高额的手续费”,银行的工作人员能够从保单中提成。在这里,我们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做到耳聪目明,外加多长一个心眼,在银行存钱千万别“被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