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
第五章 提效升级,发挥保险资金支持经济建设作用
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供给稳的独特优势,扩大保险投资领域,创新资金运用方式,优化保险资金配置,提高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一)拓宽保险资金服务领域
积极支持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支持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创投基金、私募基金等方式,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等提供长期稳定资金,助力我国新技术、新业态和新产业发展。引导保险资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服务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公私合营模式(PPP)、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拓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规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行为。推动全球化资产配置达到新水平。
(二)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不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机制,把更多投资选择权和风险责任赋予市场主体。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探索保险资金开展抵押贷款,支持保险资金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推进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发展和创新,深化注册制改革。提高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化水平。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推动保险资产集中登记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培育保险资产交易市场。
(三)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控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政策法规和监管制度,积极构建现代化多层次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建立保险机构资产负债匹配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匹配管理,促进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由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强化保险资金运用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和资产托管等方面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加强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自律。
第六章 开放发展,提升保险业国际竞争力
积极落实国家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战略部署,主动对接“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保险企业和保险监管“走出去”,开创高水平双向开放新格局。
(一)服务“一带一路”战略
建立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工作机制,参与制定国家相关政策,引导行业积极提供配套保险服务,条件成熟时颁布行业指导意见。扩大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增强交通运输、电力、电信、建筑等对外工程承包重点行业的竞争能力,支持“一带一路”示范项目及相关共建行动的落实。稳步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增加经营主体,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鼓励政策性保险公司加大海外投资保险的发展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政策。鼓励保险机构扩大对 “一带一路”项目的承保支持、技术支持和本地服务支持,构建境外服务网络,实现风险的全球分散。
(二)参与自由贸易区建设
将自贸区作为保险业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主动对接自贸区建设需求,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保险改革发展之路。积极推动自贸区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保险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人才互动。鼓励境内外航运保险机构落户自贸区,推动国际航运保险中心建设。推动出台离岸保险税收及支持政策,鼓励离岸保险制度在自贸区落地实施。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外汇长期寿险、跨境人民币再保险、自贸区养老保险、影视文化保险、平行进口车保险、保税仓储物流责任保险等业务创新。推动自贸区内保险资金跨境双向投融资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与自贸区内各类国际交易市场。
(三)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
推动保险市场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鼓励中资保险机构尝试多渠道、多层次走出去,扩大保险服务出口,为我国海外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支持保险企业在综合考虑自身实力基础上,通过新设、参股及兼并收购境外保险机构的方式,完善全球经营网络布局,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加强中外保险企业合作,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鼓励港、澳、台保险机构与内地保险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加快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支持中资保险公司参与国际资本市场投融资,稳步推进保险资源配置的全球化。
(四)深度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深入参与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的规则制定工作,加强与国际保险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推进亚洲保险监督官论坛(AFIR)秘书处工作,提升我国在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加强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国际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快与香港、澳门保险监管体系的等效互认以及与欧盟偿付能力II的等效评估工作。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保险监管机构建立双边、多边监管合作机制,强化对国内保险公司境外机构的监管,完善跨境危机管理和解决机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跨境传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