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子保单型号填写错误 理赔该如何计算价值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3-03-22 13:49:43
导读:
【编者按】南京市民刘先生于2006年购买宝马越野车一辆,2011年2月向南京人保公司投保,同年11月刘先生驾车就在高速公路上追尾,被定全责。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车子受损严重,不值得修了,只能“报废”理赔。甚至连保单上车子的型号都是错误的。百万豪车摊上大事故被定“报废”南京市民刘先生在2006年5月花了135万购买宝马越野X5系列,刘先生一直对车爱惜有
保单搞错了车型?两款型号相差53万
庭审结束后,一直旁听的刘先生情绪很激动,指责被告填写保单时对车型“张冠李戴”,而刘先生的新车购置发票上的购车款的确是135万巨款,型号是“宝马越野X5,4.8”,但保单上填写的投保车辆型号却是“宝马730Li”,购置款填写金额是82万。两款车辆型号价款相差53万之巨。这样一来,双方在法庭上关于车辆残余价值的争论不就毫无意义了吗?询问刘先生,当时投保时为什么没有留意到这个巨大的错误,刘先生表示没想到保险公司连车辆型号都搞错,当时没注意到。由于双方同意调解,法官表示先调解,如调解不成,再择日判决。
实际车型,购车款和保单上叙明的都不一致,购车款竟相差53万之巨,而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对此却浑然不觉,难道只是“无心之失”?保险标的价值不同,所提供的保费差异也很大。保险标的价值越高,乘以保险系数后,投保费用也越高。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对此认为,保险单上的车型和被保的实际车辆不一致,而且价格相差巨大,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有责任,投保人应该仔细审核保险合同上的内容,而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机构,更应该对投保的车辆了解清楚,两者对这个错误都有过错,唐律师认为保险公司的责任更大一点,到底双方各承担多少过错责任,还需要法官来自由裁量。那么车辆到底按照135万还是按照82万来折算其折旧价值呢?唐律师认为应当按照车辆当时购车的实际价值来折算。
相关链接
- 1
- 2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