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意外身故案 保险界的福尔摩斯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4-11-25 10:31:12
导读:
实践证明,反保险欺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调查人员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需加强自身调查能力;广大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提高自身道德素质,在进行理赔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应当做到实事求是。
【调查经过】
2013年3月6日,调查人员来到被保险人的家中,面见被保险人的儿子范某某,核实其身份后,了解得知:2012年12月9日早晨8点多,被保险人在家中起床时,从床上掉落下来并右侧身体着地,被保险人的儿子和妻子立即将被保险人扶起,发现被保险人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痕迹,但已经没有意识,昏迷不醒,随后呼吸和心跳停止。家属认为被保险人已经不行了,也就未送医院抢救和找大夫治疗,随后把家人都找来,准备后事。被保险人的儿子还称,被保险人既往身体一直很好,未曾因病住院治疗过,被保险人身故后,也未向公安部门报警。
2013年3月6日,调查人员到被保险人的居住地进行侧调,询问村大队工作人员,因为是同村共同生活,大多数人员怕影响和被保险人家中的关系,均表示不清楚被保险人死因,闭口不谈此事,此情况加重了调查人员的怀疑。调查人员又到另一个村和被保险人家相隔很远的村西打听被保险人的家庭住址,询问至一单身行走的中年妇女时,该妇女称,范某是在村东居住,调查人员又询问她所述的范某是否就是前一段时间因病去世的范某,得到了肯定的答案,调查人员随口询问范某系何种疾病死亡,该妇女称听说被保险人好像是因为白血病死亡。
二、核实派出所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情况
2013年3月7日,调查人员来到被保险人户籍所在地的乡派出所,核实该派出所出具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的死亡证明情况。经过了解,该派出所户籍管理人员称,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信是确实由该派出所出具,信中所写的被保险人意外事故死亡情况,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火化证上的死亡原因(意外身故)所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时,该派出所也未接到被保险人家人关于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非正常死亡的报案,也未出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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