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意外死亡 死者家属索保费告保险公司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08-05-28 13:47:30
导读:
8个月前,郭琴在通州的住所死亡。警方的结论是,“苯巴比妥中毒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昨天,一场围绕她展开的官司在东城法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事情的缘起是郭琴生前曾购买了保值为66万元的3份保险。保险公司以郭是自杀为由拒绝赔偿。为了那66万元,郭的家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郭琴之死男友高刚看到郭琴的时候,她已经昏迷不醒了,那是2006年12月20日晚10点。郭琴只着内衣仰面躺在床上。随后赶到的999医
“死亡原因可能是他杀,也可能是自杀、或者意外。”牟子健说,“中毒可能是由三种可能中的任一种导致,公安机关的结论只排除了他杀,还存在另外两种可能。”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表明郭琴是自杀,保险公司的决定显然是不妥当的。另外,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保险公司既然认为是自杀,就应该提交证明,证明郭琴死亡的性质属于自杀。
自杀还是意外死亡
虽然感情不顺,但姐姐不可能自杀。在妹妹郭湘的眼里,姐姐郭琴是个很有能力的女孩,尤其那张嘴非常厉害。小时候姐姐在学校有个外号,叫“常有理”,“就是没道理,她也能给你说出道理”。
2001年7月,毕业前,郭琴通过了司法考试。她先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律师,一年后因律所效益不好,郭琴离开。郭湘解释说,郭琴觉得做律师累,风险大,没有保障。
这时候,郭琴认识了高刚。当时高刚的婚姻出现了问题,正与妻子分居。高刚答应与妻子离婚,然后与郭琴结婚。但离婚的想法遭到高刚父母的强烈反对,性格软弱的高刚最终屈服于父母的意见,一直没跟郭琴结婚。这期间,郭琴的职业不断发生变化,先是兼职做律师;2005年,郭琴投资10万元在积水潭开了一家女性用品店,一年多后,小店关门;后来又投奔信诚人寿,做了保险代理员。但因为两人特殊的身份,郭和高的关系经常比较紧张。郭湘回忆说,两人曾经吵架,高刚说不过郭琴,就动手打,抓住她的头发撞墙,导致郭昏迷。
高刚给警方的口供显示,郭琴曾几次用割腕、服药等自杀的方式威胁高刚。事发后,高刚卖掉了通州的住房和家中的一些物品,并拒绝向记者回忆关于郭琴的任何事情。“一切都等到8月29日开庭吧。”
- 1
- 2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