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驾受伤又被撞身亡 意外险赔付案例分析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4-12-03 14:32:25
导读:
车祸事故上经常会有许许多多的纠纷案,到底保险公司有没有赔偿责任,又该如何赔偿。以下这则案例就是一场酒后驾驶受伤,却又被他人当场撞死的意外事故案例,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江某驾驶机动车未注意确保安全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第四十二条关于“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之规定,是导致第二部分事故的一方面过错。
最后造成事故原因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吴某承担第一部分事故全部责任以及第二部分事故同等责任,江某承担第二部分事故同等责任。
2012年7月6日,吴某父亲正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交了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求支付保险金15万元。
案例保单信息
吴某,男,29岁,2008年6月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期间五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5万元,受益人吴某父亲。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公司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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