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到底怎么样?
问: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与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对比,有什么区别?
答: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与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的主要区别如下:
(1)保险对象:安康医疗(A)主要面向未享有社保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安康医疗(B)主要面向已享有社保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
(2)给付比例:安康医疗(A)社保范围内和社保范围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均为80%,安康医疗(B)社保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100%、社保范围外医疗费用给付比例为80%。
问: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的“保险金累计给付的最高限额为60 万元”是什么意思?
答:客户连续投保安康医疗期间(包括其保险合同险种转换的约定转换险种后的保险期间),保险金累计给付的最高限额为60 万元;累计给付的保险金总额达到60 万元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次年公司不再接受续保。
问: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产品提供保证续保吗?
答:安康医疗保险期间为1年,如被保险人购买安康医疗(A)款,在申请连续投保期间(包括按照约定转换安康医疗(B)款后的保险期间)累计赔付额未达60万元,经公司同意后可为其续保。
若于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合同不再接受续保:
(1)保险公司调整费率,但客户不接受续保时的新费率标准;
(2)被保险人续保时年满81周岁。
问: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保障?
答: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疾病,无论治疗时间与生效之日是否间隔超过等待期,我们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同疾病的等待期如下:
(1)因腺样体肥大、疝气、扁桃腺的疾病或女性生殖器官的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的,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 日为等待期;
(2)被保险人因其他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或特殊门诊治疗的,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为等待期;
(3)续保或者因意外伤害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