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屋倒塌5人死亡 遇难者最高可获13万理赔
理赔
居民享受自然灾害险
据介绍,今年2月份,厦门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签署了《厦门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暨农村住房统一保险协议》,开展为期3年的新一轮市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农村住房统一保险,进一步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据悉,凡具有厦门市户籍的居民,或具有厦门市暂住资格证的居民,以及在厦就学(有全日制学籍)的居民,均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保障对象。而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厦门市同安、翔安、集美、海沧4个区的农村住户和村改居社区处在五年过渡期的居民用户。
协议规定,保险责任为洪涝、台风、风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房屋和室内财产的损失。每户年基准保费5.5元,保障金额1.6万元,其中每间平房保额4000元,每间厨房保额2500元,室内财产保额2000元,全市参保居民13.2万户,总保额21.18亿元;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每人年基准保费0.48元,责任限额13万元,其中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3万元,总保额4687.8亿元。以上保费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各50%的比例分别支付,个人不承担费用。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透露,暴雨发生后,该公司在第一时间启动了大面积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整个公司的理赔人员全部投入到抗灾救灾中,在淹没积水严重的地方设立了应急的人保财险理赔受理点,安排了多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理赔工作。
同时,还制订了快速定损方案,第一时间和维修企业合作进行维修处理,开辟了理赔绿色通道,简化单证,极速理赔。如,不需提供现场查勘证明、事故证明,不需提供警方证明、气象证明,由理赔人员查验标的(车辆、行驶证)后,只需按照定损单开具发票即可理赔。
对于遇难死者,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表示,接到有人报损,他们便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到派出所核实遇难者的身份情况,如果核定身份后属于理赔范围,他们将按照保险协议给予赔偿,最高将给予13万元的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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