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合并统筹条件已经具备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2-03-05 14:44:20
导读: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分离的双线运转,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信息不能共享。处在分割管理状态下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该到了合并运行的时候。3月4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带来了他的多份议案,其中关于建立统筹城乡医保体制的建议,着墨甚多。他在议案中指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由于制度分设、管理分离、资源分散,不但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
合并统筹条件已经具备
谢子龙表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合并。
其实早在2009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
据了解,参保居民对整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呼声也很高,尤其是农村居民希望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
而目前,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积极探索。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天津、重庆、宁夏和新疆建设兵团等4个省级区域,成都、杭州等35个地级城市和140多个县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工作。
据了解,天津、重庆、宁夏三市区和新疆建设兵团将新农合整体移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层次缴费和享受待遇。
同样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中,已经有深圳、珠海、东莞、清远、阳江、梅州等15个市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将新农合移交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在此次两会期间,谢子龙建议国务院应该尽快出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统一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主体。将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事、物整体移交至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管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的统筹。
他说,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建议采取“三步走”的方略,先整合管理资源,实现城乡一体化经办管理,然后统一行政管理体制,再实现制度融合,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现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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