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赔偿
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根据投保标的分项确定。
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划分为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两大类,其中固定资产还要进一步按照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分项,每项固定资产仅适用于该项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流动资产则不再分项确定。
确定团体火灾保险的固定资产保险金额时,既可以按照账面原值确定,也可以按照重置价值确定,还可以依据公估行或评估机构评估后的价值确定;对于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既可以按照最近账面12个月的平均余额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金额则需要分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家用电器、其他家庭用品等项确定,分项越细越好。
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由投保人自己确定,且通常以千元为计算单位。
我国财险保单将火灾保险承保的损失分为:1.直接损失,即保险标的本身的实质损失;2.使用的损失,即所谓财产由于火灾不能使用而导致的净收入损失;3.额外费用损失,即由于火灾事故,对受损财产修理而支出的额外费用; 4.责任损失,如违约责任等。
发生火灾保险赔案时,保险人得依循财产保险一般理赔程序和赔偿原则开展赔偿工作。同时注意下列事项:
1.对固定资产分项计赔,每项固定资产仅适用于自身的赔偿限额;
2.注意扣除残值和免赔额;
3.对团体火灾保险一般采用比例赔偿方式处理赔案,对家庭财产保险一般采取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处理赔案。但在某些业务中亦交互使用。
火灾保险的赔偿方式
1.我国企业财产保险固定资产的赔款计算方法如下: (1)固定资产发生全部损失时:当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重建重置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建重置价值为限;当保险金额小于重建重置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2)固定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时:①按照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确定保险金额的承保方式下,必须将保险单列明的保险金额与受损财产损失当时的保险价值进行比较。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则应根据保险金额与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按帐面原值确定的保险金额等于或大于重置重建价值,则按实际损失计算赔款金额。②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加成或按照重置重建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承保方式下,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
2.我国企业财产保险流动资产的赔款计算如下:(1)按照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余额承保方式下的赔款计算。在流动资产发生全部损失时,由于保险金额就是流动资产发生损失当时的帐面余额,这样就可以按照流动资产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即实际损失)确定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流动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时,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2)按照流动资产最近帐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方式下的赔款计算。在流动资产发生全部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在流动资产发生部分损失时,如果保险金额大于或等于流动资产损失当时的帐面余额,则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如果保险金额小于流动资产损失当时的帐面余额,则应根据保险金额与流动资产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实际损失)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3.我国企业财产保险对于已经摊销或不列入帐面财产的保险赔款计算如下:(1)全部损失时。由于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财产的实际价值,则保险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如果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财产损失时的实际价值为限。(2)部分损失时。由于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财产的市价所反映的实际价值,因此这种保险形式为足额保险。在此情况下,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后,保险人可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