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保险声东击西 保单存单银行内“鱼目混珠”
去银行存款,却糊里糊涂地换回一张保单;接到莫名其妙的“VIP服务”电话,却发现对方目的在于推销保险;领个驾驶执照,也被搭上一份保险……不少市民在遭遇此类“借光”保险后,总有上当受骗的感觉,然而,当初一时疏忽签下的白纸黑字的保单,又让人分外头疼。记者特意列举几类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借光”保险,请读者引以为鉴。
保单存单银行内“鱼目混珠”
本来是到银行存款,带回的却是一张保单。近一段时间以来,省消费者协会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到银行存款却遭遇“被保险”的现象。对此,省消协表示,银行里卖保险应该实话实说,不应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或玩文字游戏模糊关键字眼,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到银行存钱时要留意。
去银行存钱的市民,应该都很谨慎,但怎么就让保险公司钻了“空子”?武昌关山春晓小区居民邹婆婆的遭遇,颇具代表性。
邹婆婆是一名退休教师,今年6月刚过完60大寿,收了些亲朋好友的礼钱,大约两万多元。生日第二天,邹婆婆就寻思着,把这笔钱拿到银行去存起来,便来到了位于鲁巷广场旁的一家银行。进了银行后,一名身穿工作服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人递给她两张印着“理财”字样的宣传单,向她介绍一款理财产品。“用这种理财产品存款不仅有利息,年底还能分红,很划算。”对方说着,将合同摆在了邹婆婆面前,“签了吧,把钱给我,我帮你去存。”邹婆婆见对方很热情,又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没多想便签了字。看到合同上方写着“保险”字样,邹婆婆当时提出质疑,该工作人员却说:“这两份保险是我们赠送您的。”随后,邹婆婆亲眼看着对方将钱存入银行后,方才放心离开。
然而,几天后,邹婆婆去银行取钱时才发现,自己当时签的是一份分红保险合同,且利率没有推销人员说的那么高,如果中途退保,还要损失很大一笔手续费。后来,邹婆婆了解到,保险合同有10天的犹豫期,但推销人员根本没有告诉她。邹婆婆愤而将此事投诉至本报。后经记者从中协调,邹婆婆办理了退保,但仍损失了将近1000元钱。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邹婆婆所遭遇的这种“借光保险”,一般都是打着“存款赠送保险”的旗帜,实则是卖保险。保险推销人员用模棱两可、极易混淆的言辞说服储户签订合同后,再存入银行的钱,其实已变成了出售保单的钱。这种“借光保险”,一般都是保险公司和银行在联手“唱双簧”。
保险人员驾管中心“狐假虎威”
8月底9月初,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不少市民的投诉,他们在位于汉阳王家湾的驾管中心初次领取驾驶执照时,被要求花50元钱购买一份保险。而这种保险,并非驾驶员所必须持有的。
经过两个多月的驾校培训以及相应考试,家住武昌天源城的易女士终于在9月15日如愿以偿,前往驾管中心领取驾驶执照。在领证窗口,一名工作人员让她先去隔壁一窗口“填张单子”。易女士发现,被要求填写的单子是一份保险合同,但考虑到对方就在驾管中心内,以为是初领驾照的前提,加之领证心切,她没有多想,便填写了单据并签名。随后,她在领证窗口交了50元钱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后,领到了自己的驾驶执照和一张“驾驶安全保障卡”。
回家之后,这张“驾驶安全保障卡”引起了易女士丈夫李先生的注意。李先生几年前领取驾照时,并未被要求办理此卡,遂生疑惑。仔细观察后,李先生认定,妻子买了一份本可以不购买的“保险”。易女士当即感觉上当受骗,将此事反映给本报。
记者从易女士所持的“驾驶安全保障卡”上看到,这是一份由“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保险,包括以下三种保险:驾驶汽车以外身故及残疾保险、以外身故及残疾烧烫伤保险(驾驶汽车除外)、意外医疗保险,还标注有免赔额和免责条款,很明显是一份商业保险。随后,记者陪同易女士一起,前往驾管中心,在当初领取该卡的窗口询问该保险详情,发证人员表示“不知道”,并要记者去三楼询问。记者来到驾管中心三楼,发现该楼层为“交管电子信息卡”的服务中心,但在咨询处,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对此保险“不了解”。易女士再次观察此卡,发现卡片上方明显地标注着“交管电子信息持卡人独享超值保障”的字样,更是气愤。
记者咨询相关律师后得知,目前,只有一种保险在《道路安全法》的规定下必须购买,就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保险有区别,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原则,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制,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赔偿限额。而其他商业险则存在自愿性,实行“按责论处”赔偿原则,有免赔额,免赔率,责任免除事项,设定综合责任限额,且责任限额分为不同的档次,应由投保人自由选择。保险公司在驾管中心如此售保,有“狐假虎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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