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快速处理实施一年半 6成保险人员竟不知“彩信通”
《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办法》已实施一年半
在24小时以内,当事人一起驾事故车辆到厦门市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由定损中心驻勤交通警察根据收到的彩信或当事人所保存的交通事故现场证据,指导当事人进行自行协商或认定事故责任。”这是2009年5月15日起实施的《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办法》的明文规定。
“我的车子和别人的车子发生了小刮擦,责任扯不清,能不能拍下现场的照片,把车开去定损中心找交警认定责任,再找保险理赔?”昨天,记者以这样的问题,询问在厦门的13家保险公司人员。结果令人失望,只有5家保险公司的人员说行,及格率还不到四成。
小事故不用“傻等”警察来
发生责任扯不清的轻微交通事故,能不能拍下照片留作证据,去定损中心找交警,而不留在现场?很多人认为不可以,实际上可以,而且有政策支持。
“在24小时以内,当事人一起驾事故车辆到厦门市事故车辆拆检定损中心,由定损中心驻勤交通警察根据收到的彩信或当事人所保存的交通事故现场证据,指导当事人进行自行协商或认定事故责任。”这是2009年5月15日起实施的《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办法》的明文规定。
根据该办法,只要车损在1万元以下,没有肇事逃逸、没有酒后驾驶、没有吸毒嫌疑的,都可以拍照快速处理,去找定损中心的交警,驾驶员不一定要在现场“傻傻”等警察。
不少保险人员不知“彩信通”
如果厦门每天发生的几百个小事故,都能这么快速了结,厦门将有望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一个范本,道路畅通。但记者采访发现,保险公司人员并没有为这一好政策做广泛宣传,亦没有良好地指导发生事故的驾驶员。
记者找到了厦门13家有从事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以同样的问题,拨通各家公司的电话,对接线员或查勘员进行咨询——— 我的车子和别人的车子发生了小刮擦,责任扯不清,能不能拍下现场的照片,把车开去定损中心找交警认定责任,再找保险理赔,不等交警到现场行不行?
结果显示,竟有8家公司的接线员或查勘员说不行,占了61.5%,厦门车险业务做得最大的保险公司都在名单之内。大多数的保险人员解释,责任不明确,必须等交警,只有在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下,才能离开现场去定损中心定损。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其中竟有不少公司的客服人员,不知道“彩信通”这种方式,表示从没接到过这一通知。
38.5%保险公司认可拍照处理
统计结果显示,仅有5家保险公司的查勘员(占38.5%),表示可以发“彩信通”或者现场拍照再找定损中心,而且都是些小公司。
尽管如此,大多数的查勘员不推荐拍照。“最好叫交警去现场,有时候拍的照片不一定能反映大环境,到时责任更加扯不清。”某保险公司小陈说。
值得表扬的是,某保险公司人员小郭,推荐记者使用“彩信通”,并且背出“彩信通”那串又长又难记的号码106573021110。“以前刚开始推广的时候,还有人发送彩信,现在基本上没人用了。”小郭叹息。
而只有一家保险公司的人员小胡,支持记者拍照存证,直接去定损中心找交警。“前面一张,后面一张,碰撞部位一张,拍的时候最好把路上的线也拍进去。”他非常有耐心地教导拍照方式。
小胡解释,“彩信通”或拍照执行不下去,是因为驾驶员的差异很大,并不是每个人都像记者一样表现得那么专业,此时,如果保险公司的人员没有耐心指导,或者指导错误,影响重大。
一次“抽检”暴露3大问题
“彩信通”行不通,拍照没人去,两种处理小事故最快捷的方法,没有执行下去,和保险公司有脱不开的关系。
《厦门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办法》由厦门交警和中国保险会厦门监管局共同制订,身为保险行业从业人员,怎可不知,怎可说不行?保险公司既收了保险人的钱,就应当告诉驾驶员有彩信、拍照两种方式,承担起应当承担的指导责任,而不是图省事,简单一句 “等交警到现场”应付。
记者的一次询问,暴露了厦门保险行业的3大问题:1、保险从业人员队伍庞大,流动性强,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2、在为客户服务的细节问题上,服务不够精细、到位;3、对于该执行却没有执行的政策,要建立良好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