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1-01-21 09:56:05
导读:
据悉,由国家旅游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将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旅游局2001年5月15日发布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同时废止。 相较于10年前“旧版”规定,《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在整体章节、具体内容上都作了较多的修改和完善,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在导游及领队人身权益、旅行社投保范围、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和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工作程序
有望成为法定保险品种
该《办法》规定,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可以依法自主投保,也可以有组织统一投保。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如果旅行社解除保险合同但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保,或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将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旅行社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
对旅行社“解除保险合同但未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期满前未及时续保”,或者“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低于20万元”的,不再实施简单的经济处罚,而是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旅行社条例》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据悉,旅行社责任保险有望成为继交强险之后的第二个法定保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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