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1-01-21 09:56:05
导读:
据悉,由国家旅游局、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将从2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旅游局2001年5月15日发布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同时废止。 相较于10年前“旧版”规定,《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在整体章节、具体内容上都作了较多的修改和完善,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在导游及领队人身权益、旅行社投保范围、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和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工作程序
导游及领队的人身权益首入保险保责任
将导游或者领队的人身伤亡纳入到保险责任、赔偿责任之中,这在以前的保险规定中是没有的,这个变化也让导游及领队的人身权益有了重要保障。
新《办法》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应当依照《旅行社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其中对“旅行社责任保险”做了新的定位和界定,是“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中,将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也纳入到保险责任、赔偿责任之中,这在保险规定中首度如此确定。
导游和领队是旅游活动中为游客提供服务的重要人员,也是处理和解决旅游突发事件的主要人员,对他们的人身权益给予明确保障,是新《办法》重视人性化的一大变化。这一变化将给旅游从业者带来直接的保障,也将促进行业管理的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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