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永明母婴安康定期寿险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光大永明母婴安康定期寿险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光大永明母婴安康定期寿险是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由加拿大永明金融与中国光大集团携手创立,并经原保监会批准,于2002年4月22日成立的。
光大永明人寿注册资本金540000万人民币,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光大永明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0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8.10%,最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为A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光大永明母婴安康定期寿险也是经过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光大永明母婴安康定期寿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一、在下列情形下被保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人身故保险金责任终止:
1.您对被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人自杀,但被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被保人或其亲属拒绝或未按要求配合检查、治疗;
9.被保人或其亲属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治疗的行为。
二、在下列情形下连带被保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连带被保人身故保险金责任终止:
1.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保险公司对被保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投保人对连带被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人或连带被保人的其他监护人对连带被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遗弃;
4.被保人引产或流产。
在发生上述第一款第1项或第二款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人及连带被保人全部身故,保险合同终止。对于尚未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向被保人及连带被保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但对于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保险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在发生上述第一款第2项至第9项或第二款第3、4项情形导致被保人及连带被保人全部身故,保险合同终止。对于尚未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将于收到下列证明材料后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但对于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的,保险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