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新的双重“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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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年金:是否引发新不公?
早在2012年深圳市就已开始试水职业年金,深圳市人社局和深圳市财政委联合发布了《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规定从当年8月25日起,新进入事业单位并受聘于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试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这一职业年金的月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8%-9%。这笔费用列入事业单位年度预算,由单位缴交,并按月划拨至参加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此次并轨方案提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而与之相对应,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有关职业年金的表述为:“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显然,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能享受到强制性的、有保障的职业年金制度——这将成为他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的有力补充与保障,可以防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大幅降低,减少改革阻力。但对于更大数目的普通企业职工而言,职业年金还是个“稀罕物儿”。
据了解,在我国当前庞大的企业职工群体当中,拥有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只占区区6%,而且这6%的人大部分还都是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特别是以国家资本为背书的、带有垄断性质的金融类企业。更大部分企业由于负担过重,自愿交职业年金的比例相当低。这样,无疑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强制性职业年金制度形成一个比较大的落差。
而且,对于公务员而言,其职业年金的供款渠道只可能来自于国家财政,所以不少人认为,这将导致新的不公。甚至有专家评论称,并轨不过是“换马甲”。
企业年金仍是养老“奢侈品”
收入越高越愿缴年金避税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房连泉说,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试水十年,但目前覆盖率不足20%。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仅4.5万家,参加人数1577万人,累积基金3579亿元,而同期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却近3亿人,也就是说,仅有5%的参保职工有企业年金保障。
此外,我国企业年金行业和地区发展也不平衡。从分布行业来看,企业年金在经济效益好的行业尤其是几大垄断行业,如电力、石化、石油、电信和民航等发展较快;从地区范围来看,企业年金在上海、广东、北京等沿海和发达地区发展明显快于内陆落后省份。
房连泉解释说,一些大国企效益比较好,福利待遇高,有实力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同时,在不同地区,缴纳企业年金会有一个免税比例,由于职工收入比较高,上缴的个税比较多,缴纳企业年金可以合理避税,因此缴纳的积极性比较高。相反,小企业没有资金实力,企业职工收入较低,不需要通过缴纳企业年金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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