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保障莫留空档 如何避免保单失效?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4-12-10 11:28:01
导读:
李先生于2009年5月为儿子购买了一份定期寿险,随后两年都按时缴纳了续期保险费。可到了第三年,李先生由于工作繁忙而忘记缴纳保费,导致保单于2012年7月失效,直到2014年9月儿子发生了保险事故,李先生才想起这份为儿子购买的保单。李先生据此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因保单失效拒绝赔付,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进而向保监局投诉。
因此,保监局提示保险消费者:
首先,保险合同约定缴纳保费是投保人的义务,投保人应当及时足额缴纳保费,因此,投保人应记清缴费日期。
其次,消费者应保持与保险公司联络方式的畅通,如果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绝大多数保险公司会通过短信、电话、书信等形式提供缴费提醒服务。
最后,如果消费者发现保单已经失效,应及时去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复效,确保恢复享有保险保障,切莫拖延超过合同失效后两年,导致保险合同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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