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人治疗非“定点医院”,如何理赔?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4-11-28 14:23:44
导读:
健康险费用及津贴两条款引入“定点医院”概念,试图通过以指定治疗医院的办法来规范治疗过程,希望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医疗服务的同时,引导医疗消费,节约医疗和保险费资源。
从保险公司设置定点医院的本意上讲,其目的主要在于避免因医患问题或者医院管理不规范所导致的不合理治疗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对规范治疗、合理治疗或者是必须的治疗,定点医院则更多体现出高素质医院专业高效的服务效应,这也是保险公司为完善服务提升品牌而进行的尝试。
因此,在理赔时,理赔人员应该对被保险人在非定点医院的住院治疗作具体分析,如果该治疗对于被保险人而言无从选择,且治疗过程及费用支出无明显不合理,就应该从定点医院设置的本意出发进行正常的理赔。
此案被保人病发危急,不应当以定点医院条款来苛求。又考量此案被保人为异地患病,治疗期间对当地情况未必熟悉,因此要求被保人待病情稳定后转院也是不适合的。甚至被保人住院天数超过津贴条款约定的15天期限,而无住院延长申请手续的事实,若审核认为治疗天数合理,也不必过分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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