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险赔偿范围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4-11-20 11:12:48
导读:
作为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自2006年出台以来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强制险的赔偿范围覆盖较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强制险赔偿范围。强制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导读:作为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自2006年出台以来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时和基本的保障。强制险的赔偿范围覆盖较广,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强制险赔偿范围。强制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强制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此,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了赔偿范围和现行赔偿限额:(一)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 二 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三)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
强制险的赔偿划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类型,即与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对应划分。有责赔偿无论责任主次大小,赔偿人身和财产总限额为12.2万元;无责赔偿即使责任全在受害人,亦应赔偿人身和财产损失总限额为12100元。
强制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对死亡和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对医疗费用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财产损失费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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