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将撬动商业医疗健康险市场
专家表示,尽快实现大病医保的“全民”覆盖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将会明显改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穷”等现象。截至2014年上半年,广东已有湛江、江门、清远、汕头、云浮、肇庆等17个地市开展了大病保险或完成招投标工作,承保人数5708万人,实现保费4.7亿元。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按照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要求,做好受托承办工作,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无疑,商业保险的补充和市场化运营,将提高现行医保基金运行效率,从而提高患者医疗支付能力。而在这方面,目前最为明确且正在推进的就是商业保险参与大病医保。
业内人士指出,2014年我国医改的目标是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目前新农合报销比例不足60%,城镇居民不足 70%,而大病医保成为提高报销比例的重要手段。
从历史数据来看,大病医保在大病领域,通过近20元筹资,能撬动10%左右的报销比例提升,未来在报销比例提升的目标压力下,大病医保制度安排还将会逐步从大病向普通病种过渡。
“虽然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已超过13亿人,覆盖率也达到了95%以上,但由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民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特别是大病治疗往往超过基本医疗保障的最高限额)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因病返贫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此加快开展和推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有利于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
目前,大病医保在产品类别上属于医疗费用型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盈利模式类似财产保险,盈利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综合成本率和投资收益率。根据机构测算,基于大病医保保费收入136亿元,综合成本率98%,投资收益率3.0%,偿付能力150%的假设下,2015年大病医保可贡献净利润约4.1亿元,利润率约为3%。
有保险人士指出,虽然短期内大病医保对于商业保险机构的盈收贡献并不大,但商业保险机构主要看中的是大病医保的协同效应:拓展客户资源、收集医疗理赔信息、与当地政府和医疗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商业保险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