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 快递丢货2.4万只能获赔1950元
【编者按】冷先生委托平安达腾飞快递公司,将两包价值26000多元的不锈钢耳环,从长安发往广州,没想到丢了一包价值24000多元的货。但快递公司只愿按其规定,赔偿1950元。
投诉:40公斤货丢了30公斤
14日,在长安涌头开五金首饰加工厂的冷先生称,5月7日晚委托平安达腾飞快递公司,发两包不锈钢耳环给广州客户,但只收到一包,另一包价值24000多元的耳环丢了。
“当时我将货送去,交了40元快递费,托运员没问货的价值,也没叫买保险,可第二天广州客户来电话,说只收到一包。我去查,快递公司说货可能在虎门总公司没装车,5月8日一定会到。”冷先生说。
5月8日,客户反映还没收到。快递公司安排人和冷先生,一起到虎门总公司分捡场查找,但没找到,监控显示已在该分捡场装车。总公司又让冷先生等,可到了5月11日,他们说货找不到了,愿赔1950元。
“24000多元的货,只赔1950元,是何道理。”冷先生气愤地说。此后,冷先生多次与快递公司交涉。
公司:不排除员工盗走的可能
为何丢24000多元货物,只赔1950元?昨日,平安达腾飞快递公司行政部经理杨先生说,是公司内部规定。
杨先生说,公司派送货物时,有一张投递单,由客户和公司业务人员共同填写。投递单背面的运输条款中,明确写明“如本公司派送导致托寄品遗失、被盗,本公司赔偿额为运费的三倍”,即120元。但查看冷先生的送货单上标明是24000多元,就按总公司对下层公司的赔偿标准计算,即丢失一件货,货物重量的首公斤按500元赔,首公斤后每公斤50元。
也就是说,冷先生的30公斤货,其中1公斤赔500元,余下29公斤按每公斤50元赔,总共1950元。
对于冷先生质疑是不是公司人员“做手脚”,杨先生回应说,“近200家分公司,员工几千人,管理存在很大难度。监控录像显示货物上车了,但到广州是怎么丢失的,没查出来,不排除员工盗走的可能。”
目前,杨先生还在和冷先生协商,说总公司要找长安分公司负责人协商,在赔付1950元的基础上,可再由总公司补一点,长安公司出一点,适当提高赔偿额。
“全额赔付不可能。你可起诉,法院判我们赔多少就赔多少。”杨先生说。
律师说法:按运价3倍赔偿可行
广东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国明介绍,邮政法第47条规定:(一)保价的依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价格赔偿;部分损毁或者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依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赔偿。
“冷先生没有为货物保价,而且也在印有赔偿条款的货运单据上签字,这说明他接受货运公司的赔偿条款,货运公司按运价3倍赔偿可行。”蔡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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