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电动车毁誉参半 肇事超半数索赔陷困境
电动车肇事后超半数索赔难
目前在绝大多数电动车交通事故中,由于电动车有些无证无牌无交强险。于是,一些司机故意逃避事故处理,至少50%以上的案件面临事故处理难、事主索赔难的境地。
云南联宇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理乾说,一些电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随意在机动车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上超速行驶,超载、闯红灯等行为频频出现。一些年轻人对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相约“飙车”,一味追求“速度感”,这些都是导致电动车事故频发的原因。当一个交通事故的发生,走正常的法律程序都要耗时几个月的时间,这对当事人来说不只是肉体上的折磨,更是精神上的煎熬。况且,我国在对电动车规范方面还存在不少空白,这就给司法机关解决这类纠纷带来了很多困境。
电动车事故多发,和它速度快但刹车性能差,驾驶人不需要经过培训考核有关,所以经常出现载人载物、逆行、抢道等行为。更为严重的,还有电动车事故后的理赔问题。在事故处理的实际操作中,一些电动车司机为了逃避事故赔偿责任,干脆不配合、消极对待事故处理,有的甚至逃离昆明,致使事故处理困难,对方当事人索赔难的困境。王理乾说,如何认定电动自行车的属性,即是属于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而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一类的超标电动车进行合理的规范,导致了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对事故车辆的性质进行认定,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并且,也让法官在赔偿标准上没有参考标准,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
事故多却鲜有人买电动车保险
不要求投保交强险,如何确定赔偿标准?我国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要求所有的机动车在上道行驶时,必须到保险公司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样,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就有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人身伤亡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而对于电动自行车并没有这样的要求,以致肇事者无力赔偿时,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治。
在频发的交通事故中,许多人轻则皮破骨损,重则流血丧命,如何维护受害者的正当权益?有人建言,强制电动车保险是可行的出路。然而,电动车目前仍被划归为非机动车,没有强制购买保险的政策和法规,因此电动车保险在近几年基本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就连保险公司都很少涉及,保险公司不愿意介入电动车保险市场的主要原因是,每辆电动车的保费不过几十元,但出险率高,风险大,保险公司不愿意做这个亏本买卖。
一基层法院法官说,在他们审理的案件中,电动车车主几乎没人给电动车上过保险,许多人甚至不知道电动车有保险,知道的,也认为没必要或者程序复杂、理赔难而没有投保。一旦发生事故,尤其造成重伤、死亡的,对他们几乎造成倾家荡产的后果,给案件的审理以及受害方都带来很大困难。而判决的“电动车事故案件中”,有多半是电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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