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哪些情况不能获赔?
情况三:攀岩坠亡不赔
2008年5月,8名男女在某地野外露营攀岩探险时突发意外,其中1名男子不慎摔落到了20多米高的一道山崖下。固然经当地消防中队竭力营救,但该男子因伤势过重,终极不幸身亡。
在探险前,8名成员各自购买了一份短期旅游意外险,但当该男子家人往保险公司报案时,保险公司理赔员却对其做出了拒赔的决定。工作职员告称,在他们购买的意外险免责条款中,攀岩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也在其列。
解读:一般来说,短期人身意外险不包括高危险活动。很多保险公司明确规定,赛车、赛马、攀岩、无动力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予赔偿。
不过,由于近年来这类活动热衷者甚重,一些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中也包含上述刺激运动,但要在标准保费基础上加收用度,且有一定限制条件。所以,消费者在决定探险游前,一定要仔细挑选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情况四:过劳猝死不赔
李先生在单位加班时突然摔在地上,在被送至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猝死”。对此,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其名下的意外险,理由是“猝死不是意外”。对此,家人很不理解,明明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就不是意外呢?
解读:过劳猝死是因为长期慢性疲劳导致的,当事人本身大多患有其他疾病,却因为不自知或不以为意,任由身体耗竭,最后导致病发死亡。过劳猝死虽然让人觉得很意外,但因为并非外来突发事故所造成,因此,意外险是不赔的。
情况五:手术意外不赔
曹先生的妻子因为疾病需要手术,在手术过程中,曹先生的妻子出现了意外的状况,最终死亡。曹先生认为,手术过程中的意外因素是妻子死亡的原因,因此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可是,这一要求被保险公司拒绝。
解读:曹先生的妻子进行手术是由于疾病,而非意外伤害。被保险人本身和其亲属事先就已经知道手术可能存在的风险。虽然,手术过程中出现了意外,但这不是意外伤害。因此,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是合理的。
情况六:个体食物中毒不赔
去年6月,王先生吃完小龙虾回家后,半夜浑身酸疼,四肢乏力,不停呕吐,经诊断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可能和进食小龙虾有关。张先生此后申请意外险理赔,却遭拒绝。
解读:食物中毒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三个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是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疾病。一般情况下,若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症状者,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食物中毒则会被视为个案,意外险不会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