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车公司为省钱不上租赁险 出事故无法获赔
不计免赔也只是空架架
很多中小型的租车行通常都声称自己购买了不计免赔。
这些租车行会以“私家车的商业险更容易购买到不计免赔(作为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这些主险后存在的一个附加险),出现擦挂这类小损失时,租车者可以完全不用赔付”为由,说服租车者主动选择租用只购买了私车商业险的车辆。
但调查发现,大多数车行使用的是“重庆市汽车租赁行业治安保卫委员会”统一规定合同,该合同中约定了以下条款:对于承租车辆因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且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的,如乙方(租车者)要求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乙方除承担第7条2项约定的全部责任外,还应向甲方(租车行)赔偿因下年度保费增加及下次事故赔付比例递减的损失2000元;如乙方不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则按1000元损失以下,由乙方全额;1000~3000元以内损失,乙方承担一半进行赔偿。
也就是说,即使你冒险租用了容易购买不计免赔的私车,在发生损失较低的事故时,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但是你都会承担一定的财产损失,所以小租车行声称的不计免赔,对于租车者来说是个空架架。而且如前面所述,保险公司一旦发现所租车辆没有上租赁险,还是会一分钱都不赔。
提示
不同的租车行所使用的合同不同,如果租车行使用的合同包含以上条款,那么即使租车行购买了不计免赔,保险公司也赔付了损失,租车者仍然需要赔钱给租车行。而如果租车者主动放弃向保险公司索赔,就需要承担事故赔付损失。
换句话说,不管租车者是否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租车行所谓的不计免赔,都是“只能看不能享”。
汽车租赁险:租车者最高或只赔一两千元
统一购买汽车租赁险的大型租车公司,自己通常都有上千元的绝对免赔额,比如神州和一嗨,分别为1500元和2000元。也就是说,在租车公司投保险种的保障范围内,不管出现什么类型的事故,租车者需要自己掏腰包赔付以上金额内的损失。
“用于出租的车辆,免赔的几率太高,所以对于选择优质客户的大保险公司不太愿意为租车公司进行不计免赔。”陆先生介绍,如果不投保该险种,出险时,一般按全责20%,主责15%,同责10%,次责5%的比例进行加扣,这表示,出事故时,租车者需按以上比例与保险公司分别进行赔偿。
比如,如果赔付金额为4000元,按全责20%计算,需要赔付的费用就是800元,这在绝对免赔金额范围内,租车者就要赔付800元的费用;如果赔付的金额很高,超出了绝对免赔金额,那么租车者就需要承担全部的绝对免赔金额,超出的部分再由保险公司赔付。
提示
要想发生事故不承受损失,租车者可以选择购买了不计免赔附加险的租车行,不过租用这种车辆,也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比如神州租车公司,会每车每天额外征收50元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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