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条例》实施 农业保险有法可依
泰山保险:
进军农险开启新契机
去年9月11日,保监会正式批准泰山保险进入山东省农险市场。今年1月,山东省农业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有关通知,明确泰山保险为新增农险县(市、区)的承办经营主体之一。目前,该公司已基本完成山东省嘉祥、鱼台两县的冬小麦农户自交保费收缴工作,正加班加点进行明细核对、承保公示和系统出单。
泰山保险总经理张云翔表示,《条例》的正式实施,填补了农业法和保险法均未涉及农业保险这一领域的法律空白,为保险公司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带来契机。“承办农险业务,就是要切实把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农民的心里。作为一家由山东省政府发起的新兴保险公司,更应该为山东的‘三农’工作和粮食安全做出贡献。同时,也有助于泰山保险进一步拓宽经营渠道、优化业务结构。”
据透露,为了进军农险,泰山保险精心准备了3年多。筹建期间,就专题调研了山东省“三农”情况及全国农险发展动态,形成开展山东省农险的调研报告。开业伊始,即远赴国内外“取经”。目前,该公司针对山东省农业特点初步设计的19个农险产品已获保监会批准,核心业务系统基本实现了农险承保和理赔的全过程系统管控。
张云翔表示,目前农险已经成为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实施后,农险市场的前景将更加广阔,也将是未来保险业务发展的重要阵地。据介绍,泰山保险对农险业务实行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在承办农险的县区建设以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和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为平台、以乡镇农险专(兼)干和村级协保员队伍为依托的农险基层服务体系,以此来完善规范承保收费、赔款支付等流程,确保承保、理赔两到户。
安华农险:
加强宣传创造外部环境
安华农险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正式实施后,对于农业保险的各方参与者来讲,有了一个依法办事的平台,有助于保险公司今后更加科学合理地履行保险合同。同时,《条例》对农险业务从合同到承保、查勘、理赔流程,都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他透露,《条例》出台后,安华农险针对相关流程都进行深入研究,力图使各个流程更加完善。同时,还研究了部分农作物品种的农险查勘定损技术标准,包括玉米、水稻、小麦等。他同时表示,贯彻落实好《条例》,必须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条例》出台后,安华农险的各个分支机构主动向各级政府、农经、农技、畜牧兽医等部门宣传《条例》,赠送相关材料,争取理解和支持,从而提升了社会各界对农险的认知度,为农险的下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环境。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条例》提出要建立农险相关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国家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等措施支持发展农险,希望对于这些机制或者措施能够尽快出台相关细则,使保险公司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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