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食堂吃饭滑倒摔伤 是否算工伤
食堂就餐属工作场所延伸 法院认定符合工伤条件
万州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员工午餐时间是工间休息时间,对工作场所的理解应根据立法精神作扩张解释,食堂也属于工作场所的范围,吃饭是工作的合理延伸。
据此,万州区法院一审判决,撤销被告万州区人社局对原告屈女士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一审判决后,万州区人社局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日前,市二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在认定劳动者受伤性质是否属于工伤时,应本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作适当合理的延伸解释。据此,市二中院认定屈女士受伤符合工伤的条件,判决驳回万州区人社局的上诉,维持原判。
午休时间在外受伤 是否算工伤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称,司法实践中,对于员工在食堂吃饭摔伤或在单位浴室洗澡摔伤是否属于工伤,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
贺天强称,现在很多商场、写字楼里的公司,都对员工中午休息、吃饭时间作出了规定,一般要求1个小时吃饭休息。如果员工在单位规定的这个作息时间里,没有去干其他私事,如私人聚餐等情况,那么在公司附近吃饭受伤应当算作工伤。
单位有食堂在外吃饭受伤 是否算工伤
如今很多单位有食堂,但一些员工吃久了有点腻,到外面去吃,如果发生意外受伤是否算作工伤?
贺天强称,只要是在规定的吃饭休息时间内,午餐时间应视为工间休息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单位的规定,如果不允许外出吃饭,不属于工伤;如果允许外出吃饭,在外用餐可视作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属于工伤。
工作时间以外发生意外 是否算工伤
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但工作还没完成,发生意外是否算作工伤?
贺天强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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