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监会连发六项细则 拓宽险资投资渠道
新政引导险企建立风险对冲机制
险资将会为股指期货带来多大的资金量?保监会23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保险业总资产为6.9万亿,其中投资总额为4.18万亿。按照目前股票、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占比在10%~12%推算,保险资金目前在股市中的投资可能超过400亿元。按照保监会对其的对冲限制,日后流入股指期货市场的资金应该不下百亿。
但在新规中,保监会明确,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仅限于对冲或规避风险,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其中对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头寸的规定,更彰显了引导保险资金建立风险对冲机制的本意。
根据规定,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保险机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不得超过规定的投资比例上限(即股票、股票型基金和股指期货合计投资比例不超过20%)。
但中信证券近期一份研报认为,总体而言,保监会对于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的头寸放得非常开,对于持有卖出期货的对冲比例上限规定为100%,即理论上可以完全对冲,这相比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公募基金20%的对冲上限而言,放得更开,同时,对于持有买入股指期货的上限并未做具体限制。
保证金方面,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任一资产组合在任何交易日结算后,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中央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及政策性银行债券,有效防范强制平仓风险。
对此中信证券分析师潘洪文认为,从保监会对交易保证金的规定来看,监管层对保险公司持有的保证金较为谨慎,以防止保险公司过度放大杠杆。根据中金所最新规定,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因此保险公司需持有的保证金为24%,即理论上约4倍的杠杆上限。该规定较为合理,可以防止过度放大杠杆带来的风险。
尽管新政给予了险企充分的投资自主权,但市场普遍估计,保险公司初期不会用大量的资金来做股指期货,“可能有个别公司会尝试性地做一点,而且保险公司来做的话,可能更多的是委托给第三方来尝试一下。”一位保险业人士表示。
对此,国金期货总裁助理江明德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预计,政策放开初期,保险资金机构参与的积极性不会太高,国内证券市场的低迷状态将影响到险资参与对冲的动力,“如果目前大盘处于高位,险资有避险需求,则险企就可能迅速参与到交易中来;但目前市场始终在底部徘徊,这将大大减弱险资参与的积极性。”
推荐阅读
保监会连发四文力挺 保险股有望重获升势
保监会连发6条新规 4万亿保险资金投资再松绑
- 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