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对接资本市场的路径
【编者按】近年来,除农业保险之外的非传统农业风险管理工具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将保险风险与资本市场相连接的金融创新,为解决农业巨灾风险的不可保性开创了新的途径,进一步放大了农业保险的承保责任。
巨灾债券。巨灾债券产品的直接参与方包括:巨灾债券发行机构(SPRV)、有巨灾风险转移需求的保险公司(又称分保公司)、投资者和信托机构。在约定的期间内,如果没有发生巨灾事件,SPRV将存人信托机构的资金收回,并按照约定的债券利率支付投资者投资收益,同时交易终止。但是,一旦所约定的巨灾事件发生且达到触发条件要求,SPRV将立即收回存人信托机构的资金,提供给分保公司相应的赔偿,剩余的资金将偿还投资者,投资者将可能得不到任何利息,甚至本金都可能全部或部分丧失。
天气衍生品。天气衍生品交易最初由美国能源企业在1996年推出,以场外交易(OTC)的方式开展起来,逐渐吸引了保险业、零售业、农业、建筑业和管理基金的广泛参与。随着天气衍生品交易在OTC市场的日益发展和成熟,市场的参与主体越来越多,对标准化天气合约和流动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期货交易所开始引入天气指数的期货和期权交易。
农业气候指数保险。随着国际保险事业的发展,保险模式从传统的“风险因子—损失—理赔”三阶段的模式中,发展出新的保险理赔模式,即“风险因子—理赔”模式。这拓宽了巨灾保险研究的途径,当然也给农业巨灾保险的研究提供了一条新途径,可以通过研究农业巨灾风险因子的特点来研究、开发、开展保险业务。农业气候指数保险就是从风险因子而非损失出发的一种创新农业保险。
农业气候指数保险不是依据气象灾害导致的实际损失作为保单设计的基础,而是基于天气事件与经济损失风险之间的估值。农业气象指数保险是指把一个或几个气候条件对农作物损害程度指数化,每个指数都有对应的农作物产量和损益,保险合同以这种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一定水平并对农产品造成一定影响时,投保人就可以获得相应标准的赔偿。
中国已经成为亚洲最大、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2005年以来,在中央财政政策支持下,农业保险终于扭转了多年萎缩的局面。近五年,除201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速低于20%,其余各年保费收入增速均在20%以上,农业保险保持了持续的快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我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74.03亿元,同比增长28.10%,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为3.77%,占财产险公司业务的比例为3.64%。
当前中国经济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农业的发展成为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且与工业化的推进、内需的扩展等直接相关,这也给农业保险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中国的农业保险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第一,要顺应农业产业发展的新环境,建立大农业概念,扩大农险补贴品种范围,从国际比较看,中国目前的农险补贴品种只有15种,美国达到了150种,随着农业产业的日益多元化,需要逐步从基本种养品种向各地特色农业扩延。
第二,创造条件提高农险保单的保障标准,农险保障的基点要从维护农民简单再生产向保障农民生活水平扩延,这也有利于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同时也应当成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发挥农业保险在缩小城乡居民权益保障差距的功能,逐步向农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权益性保险扩延。
第四,在具体的运行方式上,根据中国农业的发展阶段和特点,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商业化运行较为符合当前中国农业的特点。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下,这也适合各国对农业的扶持惯例,进而也有利于支持农业保险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第五,积极建立全国巨灾风险管理机制,拓展农业保险的有效风险分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