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玉米索赔款打了折扣人保财险被告
政策性农业保险该如何定损
2007年以来,国家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与减少农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在农村大力推行一种政府承担80%、农民只承担20%保费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顺义区张镇柏树庄村的玉米(资讯,行情)种植户们就在人保财险上了这样的保险。
2008年夏,村里遭遇暴风雨,玉米植株大量倒伏。但随之而来的理赔更令农民懊恼:理赔只按保额的25%甚至20%予以赔偿。“难道理赔也与保费一样,按比例进行吗?”带着疑惑,农民们一纸诉状将人保财险顺义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全额支付理赔款。此案将于今日在顺义区法院开庭。据悉,该案是北京市首例因农民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而产生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
农 民
玉米种植理赔款“打了折扣”?
2008年8月,包括顺义区张镇在内的多个乡镇遭到了暴风雨的侵害,很多村镇的农作物损失严重,张镇柏树庄村的晚玉米也未能幸免。“玉米刚结棒,还没怎么挂粒呢?一场暴风雨就把它们刮倒了。”说起玉米的损失,种粮户严淑余至今惋惜不已。她家种植了5亩晚玉米,进入8月,玉米秆已长至一人多高,玉米棒的雏形也出来了,长势喜人。可一场七八级的暴风雨一下刮灭了所有的喜悦。伤心之余,严淑余想起不久前村委会组织村民上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上保险之前,村民们听说这种保险是国家鼓励上的,政府为此替农民掏出80%的保费。目的就是为了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减少农民损失。在这个保险上,国家是实实在在想帮农民减负。想到有这个保险在,村民们都轻松多了。因为有了政府的补贴,村民只掏了20%的保费即每亩玉米交6.4元。但保额是每亩玉米400元,即一旦绝收,村民每亩地可得400元的保险理赔款。“10亩地才64元的保费,不过是一顿饭钱而已。”严淑余说。因为便宜,村民上保险时很踊跃。
没多久,承保单位人保财险顺义支公司派人前来查勘定损,来人是顺义区张镇下属农业种植中心的保险代办员。当初村委会也是通过种植中心办的保险。村民看到,在受损程度及比例一栏的表述中,代办员基本准确写出了受损农作物的占比。严淑余一家的受损比例为95%。“这个比例挺准确的,我们家玉米基本上全部倒伏,棒子都没怎么结粒,倒伏的玉米很难再立起来继续生长。”定损完毕后,保险赔偿并未马上送到农民手中。2008年年底,村委会的会计拿着一份事先不知由谁统一签好村民名字的查勘记录表“发钱”,村民只需在已被别人签好的自己的名字上摁个手印,即可领取后来被村民发现已“大大打了折扣”的理赔款。
为了了解里面的内幕,村民从村委会拿到那份保险单,保险单很“简洁”,简洁得甚至只有一页纸。是与村委会签的,上面并没有村民的名字。这与其他保险公司的做法大相径庭。“人家龙湾屯镇上的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人家那保险单是一户一账,理赔款直接打到直补款里。”严淑余表示。严淑余的话记者从龙湾屯镇得到部分证实,他们的保险单有很多页,虽然也是与村委会签的,但上面却详细记载了每家每户的种植品情况。
“这些可能不算什么,关键看保险公司是不是做到了定损正确,理赔到位。可就在这事上,人保财险顺义支公司却显得模模糊糊、支支吾吾。”严淑余表示。她告诉记者,当初定损时,来的是镇上种植业中心的一名保险代办员,并没有保险公司的人。代办员给她家定的受损比例是95%,且没听代办员说“受损程度”这一说法。“当我们发现理赔数额不对劲去找保险公司理论时,他们又说出个损失程度来,说我们那些不能算绝产,只能算轻微损失,所以只赔20%的保额,即每亩地80元。”
人保财险
“我们在按保险条款赔付”
对于农民的异议,人保财险顺义支公司方面表示,玉米种植保险条款中规定,赔偿分绝产、部分绝产与非绝产三种情况,其中非绝产类赔偿最少,只占有效保险金额的30%以下。顺义支公司正是按照非绝产类赔偿标准进行的赔偿。
在人保财险的《玉米种植保险条款》上记者了解到,条款对“绝产”、“部分绝产”与“非绝产”是这样定义的:
全部绝产:即同一块地玉米遭受保险责任列明的灾害损失严重。冰雹造成叶片形成抽条,雹痕明显;火灾造成作物的直接烧毁;八级以上大风造成玉米茎秆折断后倒伏;暴雨造成洪涝后,浸泡3天以上的地块。以上保险责任造成保险玉米全部毁坏,不能恢复生长,失去商品价值,按每亩保险金额的100%计算赔偿。
部分绝产:即同一地块遭受保险责任列明的灾害,其中部分损失严重。冰雹造成叶片形成抽条,雹痕明显;火灾造成作物直接烧毁;八级大风造成玉米茎秆折断后倒伏;暴雨造成洪涝后,浸泡3天以上的地块。以上保险责任造成保险玉米部分毁坏,不能恢复生长,失去商品价值,按照损失数量占每亩保险金额的比例进行赔偿。
非绝产(轻微损失):玉米遭受保险责任列明的灾害,仍能继续生长的,损失程度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