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次日生效 新车当天撞人赔30万元
次日生效是行规
买车险最好约定即时生效
承办法官称,消费者购买新车时,保险合同约定基本上都是“次日零时生效”———从提车到保险生效这个时段,就是保险真空期。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缺乏保险知识,并未在意保险生效时间。特别是一些新手买新车,由于冲动、兴奋,一般都是提车当天自己开车,这无异于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承办法官称,他们为审理此案,特地到市保监局进行了专业咨询。保监局相关人员告知,目前新车购买保险时,一般都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次日零时生效”,而不是“即时生效”。
市内一家大型财险公司表示,目前新车购买后的交强险、商业险通常都是次日零时生效。只要投保人没有提出特别约定,通常都默认为次日零时生效。
承办法官称,市保监局明确答复,汽车保险可以约定即时生效,但需将“即时生效”写入保险合同条款中。
据悉,早在2009年3月,中国保监委就向各保险公司发出《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就是针对保险真空期的。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承保中灵活处理,在保单特别约定栏目中,写明或者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中国保监委在2010年3月3日的一份批复中也明确提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提出“即时生效”。
上述这家财险公司人员称,他们现行做法是:投保人对交强险提出即时生效的,他们会作出即时生效特别约定。商业险也可以即时生效,但需要另行书面约定。
承办法官称,鉴于目前的保险行规,他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新车后最好在保险合同中提出即时生效约定。即时生效,可理解为:交完保费保险就生效了。
4S店为免责
最好书面告知风险
法官对汽车销售商也提出了建议。4S店代买保险时,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即时生效要求,建议向消费者发出书面风险提示告知书。该告知书可以一式两份:一份交消费者,另一份自己存档。该告知书内容必须要详尽,不仅要把次日零时生效进行充分解释,还要将消费者在次日零时生效前提车的事故风险、法律风险、保险风险明确提示。车商如果做到了这点,遇上事故就可以免责。
承办法官称,本案中的4S店,如果在交付车辆时有书面风险提示或告知,就可能在这场官司中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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