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新政对不动产影响有限 PE“牌照”或要增加
险资青睐自用性不动产养老和保障房存机遇
此次调整中,监管层对于保险公司重大股权投资和购置自用性不动产规定,除使用资本金外,还可以使用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对非重大股权投资和非自用性不动产投资,可以运用自有资金、责任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专家认为,对于不动产投资,保险公司可能更青睐自用性不动产。郝演苏表示,现金流困难也是制约中型保险公司的重大因素,大型保险公司更有实力将资金投在不动产。而目前国内近200家小型保险公司,则会追求快速兑现,不敢轻易涉足不动产投资,即便涉足也将集中在自用型办公楼等项目上。
不过,监管层对于风险管控也有所考量。例如,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养老项目名义建设和销售商品房,不得运用自用性不动产的名义变相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等。
王绪瑾认为,尽管目前楼市调控没有松劲,但刚性需求还在,因此在投资保障房建设方面仍有不少机会。此次调整也提出保障房建设和养老项目有关事项,允许保险资金采用多种投资方式,支持国家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
《通知》提出,鼓励险资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且在保险公司重大股权投资和购置自用性不动产时,除使用资本金外,还可使用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
不过,保监会提示,保险资金以间接方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该类项目应当经政府审定,权证齐全合法有效,地处经济实力较强、财政状况良好、人口增长速度较为稳定的大城市。
郝演苏认为,监管层需要制定更多的细则去保障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否则保险公司对保障房投资热情不会持续高涨。
保险公司获PE“牌照”几率增加
在放宽不动产投资门槛的同时,监管层也在可投资规模方面。此前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及股权投资基金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此次《通知》则将这一比例调整为10%。
保监会此前披露,截至2012年6月底,保险公司资产总额达6.78万亿元。按此规模计算,保险公司或将进一步释放可投资额数千亿元。
2010年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开闸,仅有中国人寿、平安集团、泰康人寿等少数保险公司获得PE投资“牌照”。
此次监管层进一步明确了股权基金投资机构退出项目和管理资产余额等概念,厘清了保险集团框架下另类投资的相关事项,增强了可操作性。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使得更多保险公司获得股权投资资质,投资主体数量有望进一步扩充。
但专家同时强调,尽管渠道已经拓宽,但目前市场行情不足以吸引险资大举投资。短期内,另类投资在投资收益中的占比难以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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