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解读:代购车辆没保险 十万理赔找谁要?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2-04-01 15:44:04
导读:
三年前,小张购买了一辆拖拉机,行驶仅2个多月,就发生车祸并致一人死亡。小张告诉记者,赔偿16万余元后,才想起来三责险没有办理,"可是拿车时,约定好了由对方代办的啊!"如果已办理三责险,小张完全可以得到10万元理赔款,为了讨个说法,小张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近日,南京市溧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购车两个月后发生车祸 2009年4月30日,因为生意需要,小张在溧水县某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变型拖拉机,拿车
二审后公司也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对36500元价款中公司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有分歧,但用户档案表中,对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记载,该表中的"行、驾、保(三责、交)"字样,按照通常习惯应是"行驶证、驾驶证、保险(交强险、三责险)"的缩写,在无其他直接证据证明情况下,应认定双方起初约定的36500元中已包含三责险。
本案中,应认定双方以实际行为对合同内容作了变更,即36500元车价中,被告的义务范围已发生了变更。据上,公司义务已履行完毕,原告的损失应自行承担。原告的请求不应支持。一审判决驳回小张的诉讼请求。后经二审调解后,公司同意支付给小张4.5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点评:
代保实践中应当注意到以下几点:
1. 进一步提高代保意识。销售商应当认识到代保的重要性,代保协议签订后,即在销售商与用户之间产生了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3. 进一步规范代保行为。双方代购车保的合同成立,双方应按约履行。用户应结合自己和车辆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相应的险种,以便购买适合自身需要的保险,达到"花钱最少,保障最多"的目的,并注意相关手续的收执情况,在接收单据时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若有异议当场提出,并妥善保管持有的保险单、保险卡、批单、保费发票等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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