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亟需完善信用卡保险制度
目前,保险公司普遍担心出现承保越多、赔付越多的情况,不敢大规模推广。在全国数十家信用卡发卡银行之中,只有广发行、招行两家推出“信用卡保险”。这说明我国信用卡保险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信用卡保险意识淡薄
就信用卡供给方来讲,一些发卡银行没有真正认识到参加信用卡保险是防范信用卡风险的一种有效方式。在信用卡需求方面,很多持卡人不知道通过参加信用卡保险可以转嫁风险损失,也有一些人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保险公司已推出信用卡意外责任险业务。
二、信用卡保险宣传力度不够
一方面,发卡银行本身对参加信用卡保险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信用卡保险不仅可以为发卡行和持卡人转移风险,而且还可以更好地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在办理信用卡业务时很少宣传信用卡保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没有充分认识到信用卡的发展为其提供了新的广阔的保险市场,忽略了这一潜在市场的开发。
三、信用卡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机制尚未建立
有些银行疏于履行与信用卡保险有关的监管和审查义务。一些持卡人在信用卡丢失或被窃后,消极被动地等待保险公司的赔偿,由此产生了信用卡保险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四、完善信用卡保险制度已刻不容缓
鉴于我国信用卡发卡银行和发卡数量以及交易金额等方面的快速增长,完善信用卡保险制度已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推进我国信用卡保险的发展:
第一,强化信用卡保险意识。
发卡行可以通过举办信用卡保险知识专题讲座,使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信用卡保险是发卡行降低和减少信用卡风险的一种补救措施,是转移信用卡风险的一种有效方法。在此基础上,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持卡人介绍参加信用卡保险的意义,使持卡人树立起强烈的保险意识。
第二,增大力度,搞好保险宣传。
要使发卡行和持卡人都能积极参加信用卡保险,必须加大信用卡保险的宣传力度。发卡行可以和保险公司联合举办有关信用卡保险业务的活动,采取多种宣传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使更多持卡人充分掌握有关信用卡保险知识,了解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熟悉信用卡保险的有关处理程序,使持卡人真正体会到使用信用卡的安全性。
第三,加强协作,促进业务发展。
信用卡保险保证了发卡行和持卡人的利益,促进了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而信用卡业务的发展亦为信用卡保险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前景。信用卡保险对保险公司、发卡行和持卡人都将带来益处。因此,保险公司、发卡行、持卡人三者都要积极主动,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以促进信用卡保险业务的发展。
第四,完善信用卡保险业务的风险防范机制。
由于信用卡具有规模效应的特点,现在各家银行的竞争很激烈,申请信用卡的条件越来越宽松,手续越来越简便,授信额度越来越高,这样使整体的风险程度增大。而保险公司对这类信用保险的经营缺乏经验,同时信用卡保险业务还蕴藏着难以控制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对经营技术和风险控制有很高的要求。要防范信用卡保险业务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可以采取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手段,以灵活的保费安排措施来督促和激励银行和客户加强风险管理,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