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验证码
您需要
1位
2位
3位
保险客服为您解答
【多家对比更放心】
立即咨询
 
我已阅读并同意沃保网的用户协议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 法院判赔421万元

来源:沃保网编辑整理   2011-07-26 10:22:27
导读: 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应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48倍月薪,死者家属获赔金额达人民币421.44万元。被保险人虞某生前所在的外资银行于2009年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员工及家属福利保险计划”,保险责任中约定:被保险员工疾病身故,保险金额为48倍月薪。此后虞某患病去世,其父母及儿子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共计4

  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应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48倍月薪,死者家属获赔金额达人民币421.44万元。

  被保险人虞某生前所在的外资银行于2009年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员工及家属福利保险计划”,保险责任中约定:被保险员工疾病身故,保险金额为48倍月薪。此后虞某患病去世,其父母及儿子以法定继承人身份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共计421.44万元的理赔。保险公司认为,虞某生前未将所患疾病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交涉不成,家属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虞某应保险公司要求,在2009年作过体检,体检结论中有“左乳切除术后”等记载。而保险公司在当年5月的回函中称:贵公司员工虞某现已提供(完整)的体检报告,经本公司(审核)后,同意恢复承保责任。鉴于保险公司对虞某在患有乳癌的情况下仍予承保,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声明:凡本网站注明“来源:沃保网”的文章,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如需转载,请先阅读《内容转载授权说明》,按照相关规定获得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资讯内容中如有提及保险产品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保险公司官方正式条款为准;如有涉及信息准确性偏差,请联系沃保官方客服。
0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相关资讯
购买
请留下您的信息,沃保网立即指派 [平安人寿] 的优秀代理人为您服务:
* 您的姓名:
 电子邮箱:
* 手机号码:
* 所属地区:
恭喜您,提交成功!
  • 为了使您及时获得专业服务,请谨记您的沃保账号:
  • 登录邮箱:
  • 初始密码: 123456 修改密码
我们将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为您安排咨询和报价。
您还可以拨打沃保服务热线:0592-3662001,我们欢迎您的咨询!
扫描沃保微信
手机页: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 法院判赔421万元
右击另存为下载到本地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 法院判赔4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