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驾车妻遭祸 中国人寿赔款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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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1 14:01:18
导读:
近日,中国人寿安徽省阜阳市颍东支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将17.5万元的支票交至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的被保险人李女士家人手中。事发当天,李女士和儿子乘坐丈夫刘某驾驶的自家车从城里返家途经阜城沙河大桥东端上桥处时,由于阴雨天气路面湿滑,加之视线不好,突然“咣当”一声巨响,只见刘某驾驶的车辆撞上了路中水泥隔离护栏,刘某和儿子身体不同程度的受伤,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李女士当场身亡。颍东国寿接
近日,中国人寿安徽省阜阳市颍东支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将17.5万元的支票交至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的被保险人李女士家人手中。
事发当天,李女士和儿子乘坐丈夫刘某驾驶的自家车从城里返家途经阜城沙河大桥东端上桥处时,由于阴雨天气路面湿滑,加之视线不好,突然“咣当”一声巨响,只见刘某驾驶的车辆撞上了路中水泥隔离护栏,刘某和儿子身体不同程度的受伤,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李女士当场身亡。
颍东国寿接到报案后,理赔工作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查勘。经核实,李女士生前投保了两份国寿人身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额115000元。还为自己投保了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20000元,缴费期限20年。李女士不幸遭遇车祸意外身故属保险责任范围,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金115000元,根据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一旦身故或高残3倍给付之规定,同时还可享受60000元的身故保险金。颍东国寿根据保险相关条款的规定,决定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李女士身故保险金共计175000元,并很快为其办理了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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