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规模保险公司面临市场洗牌
保险公司:“一对三”淘汰中小保险公司
理财一周报记者于11月15日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他表示受《通知》影响较大的是保险公司,对银行的影响较小。就如上文写到的各银行网点的态度,可见《通知》对银行不是一个冲击性的政策。
一些网点较少的银行则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在上海仅有6家网点的浙商银行一位业内人士在11月15日对记者表示:“我们在上海没有银保业务,就我们银行而言,有这一业务的网点其合作的保险公司都是由总行指定。”从这句话中可以间接了解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权并不在各个网点手中。
另外,从平安证券11月8日发布的行业报告看到,“中国人寿和太保的银保业务占比较高,近年的保费增长主要依靠银保,努力提升银保渠道是其提高新业务价值增长率的重要手段。同时,中国人寿和太保的银保渠道销售采用驻点销售模式的也较多,所以受新规定的影响较大。平安保险目前银保占比较小,期交占比很低,银保销售队伍主要采用内勤员工制。”同样于11月8日发布报告的国信证券也持此观点。但记者在11月16日试图采访平安保险和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时,他们以“对策正在研究中,不方便对外透露”为由拒绝。
据证券时报11月10的报道,银行系保险公司是这一《通知》的最大受益者,它们可以通过与银行的关系来借机占领市场,造成中小规模保险公司面临淘汰,从而引发银保市场的大洗牌。该报道中如此阐述:“按照《通知》,在每家网点合作保险公司不超过3家的规定下,银行在选择合作的保险公司时,将会优先考虑把网点资源提供给自己控股的保险公司,或者是与银行有股权联系的关系户,此后才轮到其他保险公司拼佣金抢名额。”
不过郝演苏对这一说法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的观点。“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这种观点是把计划经济的套在市场经济之上。银行参股保险公司或是买断保险公司一部分股权,主要目的是把这作为一种投资的渠道。这就使得银行做出任何一个决定都是为了把投资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他举例说,比如邮政储蓄和中邮人寿。在之前的网点与保险公司一对多的合作模式中,中邮人寿就完全没有能够借着邮政储蓄的渠道优势让自己发展壮大,可以说在历年的业绩排行中,中邮人寿都是很差的。在他看来,现在的一对三模式,各大银行在选择合作保险公司时,一定是以利益为前提,而且这并不是签订合作就绑定的关系,如果银行觉得哪家保险公司与它的合作不如意,完全可能在下一年度的选择中换选别家。不过利益最大化也造成了银行爱和大公司合作,因为谈判的空间较大,而且利益较为多元,这就使得一些本来规模较小、主要依靠银行渠道做业务的公司面临很大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做到渠道多元化或产品多样化,就完全有可能被这个市场所抛弃。
郝演苏的这一说法和上面提到的平安证券发布的报告不谋而合。报告中指出:“银行与各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后,会安排不同的网点销售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所以对现有的银保销售模式不会造成大的冲击。但中小保险公司由于品牌、资金、渠道的关系,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其实不论目前各家银行和保险公司持有怎样的看法和应对措施,在郝演苏看来,这一《通知》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一个市场的净化。“其实银保产品对银行而言利益很大,对保险公司而言则等于是在借高利贷完成保费的增长。因为保险公司借助银行渠道销售保险产品,根据规定需要付给银行3%的手续费。而据一些媒体报道,为了竞争它们可能还会给网点工作人员一部分的利益,接着还要预留一部分利益给客户。我们假设保险公司发行一款产品时预期的收益率为12%,扣除明里或暗里给银行的接近6%的利益,再扣除给客户的可能3%的利益,最后到保险公司只剩3%。而一旦这款产品不能达到预期收益,那保险公司就只能亏本。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有这个‘一对三’的原则,只有那些足够大的保险公司才能坚持下来,那些规模较小的会遭到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