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农业天气保险试点
2009年,安徽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在国内率先启动了农业天气保险,试点为因天气异常导致农业生产遭受损失的参保农民或单位提供理赔保障。
农业部,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共同合作发起了"农村脆弱地区天气指数农业保险国际合作"项目("合作项目"),以研究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对稳定中国农村农民收入的作用.
2008年,安徽第一家专业农保机构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等机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并选定安徽省长丰县、怀远县分别作为旱、涝灾产品的研发基地。经过一年多的研发,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开发出了以长丰县为样本的水稻种植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并于2009年5日通过中国保监会备案。
国元仅向长丰及怀远县的稻农提供此天气保险.根据安徽试点项目,怀远及长丰的农 民可以购买此保险,每亩4保险金额为300元.该保险的赔付前提是,在保险期间,降雨 量和温度的偏差值达到赔付标准.保费根据每个农民种植及保险覆盖的田地亩数计算,为 每亩12元.总体来说,国元在安徽的销售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到目前为止,国元已向 482 家农户售出安徽试点项目下的保险产品.
国元的保险合同规定,降雨量保险期间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5月15日至8月31日,第二个阶段为9月1日至10月15日.基于7月30日至8月15日之间的每 日最高温,保险合同还规定了温度保险期间. 降雨量保险期间的第一个阶段赔付是基于长丰和怀远县从5月15日保险期间开始到8月31日第一阶段结束之间(共108天)的累计降雨量.如果根据安徽气象服务中心发 布的数据,长丰和怀远县在第一阶段的累计降雨量小于23 毫米,每少1毫米,保险公 司赔付每亩1.2元.在此保险阶段,每亩最高赔付150元. 降雨量保险期间的第二个阶段赔付是基于长丰和怀远县在9月1日至10月15日之 间(共44天)的累计降雨量.如果根据安徽气象服务中心发布的数据,长丰和怀远县在 第二阶段的累计降雨量小于15毫米,每差1毫米,保险公司赔付每亩6.7元.在此保险阶段,每亩最高赔付240元.
温度保险的赔付前提是,长丰和怀远县7月30日至8月15日之间(共16天)的日 最高温是否连续五日超过35摄氏度.与此同时,超过35摄氏度的累积高温差必须大于8摄氏度.如果此两项前提皆符合,则每高1摄氏度赔偿20元.换而言之,在温度保险期 间,如果持续五日每日最高温超过35摄氏度,且超过35摄氏度的温度总和大于8摄氏度,则对于保险期间内高于35摄氏度的每1摄氏度,投保人可获得20元赔偿.在此温 度保险期间,每亩最高赔偿240元.
国元农业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业保险最难的环节就在于察勘定损,而天气指数保险将有利于科学勘察、合理定损、及时赔付。
推广面临“三难”
对于这一保险产品的推广,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由于我国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和政策环境等复杂多变,因此,从目前的初步探索实践来看,大面积推广天气指数保险会面临多方面挑战。
比如在产品的设计上,如何根据众多不同的风险区域,设计出相对应的各种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将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不仅要有大量的气象、农业、数据处理、保险领域的专家参与,而且要对设计出的天气指数保险产品逐一进行检验分析、报批报备和推广销售等。
“拥有足够数量且符合规定标准的气象观测站点,是天气指数保险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从理论和实践效果双重层面来说,一个标准的气象观测站点只能覆盖20平方公里风险区域。仅以安徽省为例,13.9万平方公里区域,目前只有81个地面气象观测站点。标准的气象观测站点的建设和支持是不容忽视的问题。”上述人士分析说。
他同时指出,如何处理好新型的天气指数保险与现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并充分寻求政府支持,将天气指数保险纳入政府政策支持范围,也是天气指数保险成功推广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