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绿色保险的意义
推行绿色保险的意义
一、从保险供给与需求的关系看,“绿色保险”可以促进社会保险需求的扩大。目前,我国保险业基本是一种靠供给拉动需求的状况,其作用空间是十分有限的。不管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保险供给能力存在缺口,且有扩大之势,无法满足保险需求。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保险市场存在的危机主要表现为一种带有供给约束型特征的危机。“绿色保险”理念的引入,可以使保险企业在保险营销活动中自觉体现社会价值观、伦理道德,充分考虑社会效益.自觉抵制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各种有害营销。同时,保险企业通过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引导保险绿色消费,杜绝各种道德风险发生,使保险产品的购买者真正认识保险的社会和经济功能,从而加大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净化保险市场,使保险市场环境成为“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从保险业对环境保护的作用讲,可以构建“绿色保险”体系。一方面通过保险这一风险转嫁机制,不仅能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充分、及时、有效地解决,切实保护环境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实现,维护社会安定;另一方面,可通过以提高费率作为惩罚机制,促使那些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产品或企业,使用绿色技术,开发绿色产品;此外,还可以通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对生产中未达到环保要求的环节进行改造。
保险业内部绿色保险系统的构成
绿色保险体系的构筑首先应该从保险业内部构建绿色保险系统开始,其构成主要包括下列几方面:
I.绿色保险理念。这是绿色保险经营的指导思想。实现绿色保险,首先要在保险企业内部员工中树立可持续发展和绿色保险的理念。中国于1992年7月编制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编制出本国21世纪议程行动方案的国家,标志着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基本发展战略,这同样也是保险企业所面临的宏观环境。2006年1月举行的浙江省保险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优化保险生态环境的目标,说明保险业内部已经开始认可并重视绿色保险理念。
2.绿色保险消费。它是实现绿色保险的前提。绿色保险消费是较高层次的消费观念,表现为投保人更具理性投保意识,更加注重长期保障;同时,主动参加各种责任保险,向社会承担责任,或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每年交纳一定比例的生态保险费。同时,通过风险转嫁,使自身面临的环境责任风险降到最低,也促使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3.绿色保险营销。绿色保险营销是指保险企业在营销活动中谋求保险消费者利益、保险企业利益与环境利益的协调,既要充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企业利润目标,也要充分注意自然生态平衡,故亦称生态营销。保险企业的绿色营销可通过制定具体的绿色营销组合策略来实现。
(1)开发绿色产品。目前保险企业的绿色产品微乎其微,环境责任保险可以说是最典型的绿色保险产品。环境责任保险源于20世纪60、70年代的环保浪潮和公民环境权理论。西方国家为遏制日益严重的工业污染,对环境污染行为实行严格责任,企业转嫁环境污染风险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基于这种背景,产生了环境责任保险。内容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安居权和宁静权等,具体的险种类别也很多,如油污责任保险、核责任险、水污染险、声震污染责任险和辐射污染责任险等。但我国保险业由于相关制度尚未配套,故绿色保险险种只有油污责任险,且投保及承保的单位都不多,其他涉及到环境责任的险种则有待进一步开发。此外.与绿色经济关系密切的农业、林业保险,也存在很大的产品创新空间。
(2)厘定绿色保险费率。保险企业通过其定价机制,引导企业确立环境与生态有价的基本观点。一方面要通过价格倾斜、费率杠杆对那些低能耗、无污染的产品责任险给予优惠;另一方面,对能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通过提高产品责任险的费率等惩罚性措施,提高其经营成本,从而抵制破坏环境的行为。
(3)构建绿色销售渠道。保险产品的销售除了运用保险公司的直销渠道之外,越来越多地使用代理、经纪等间接渠道销售。中介机构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着保险业是否能健康发展。近年来,在一些地区的寿险产品销售中,出现了非法的地下销售机构,即设立于海外的保险机构借助境内一些非法兼职人员推销保单。这种非法销售渠道的存在使得境内保险企业的保费收入大量流失,而且其采用的高佣金销售方式也极大地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消费者的利益也得不到有益保障。它是绿色保险渠道构建过程中.的障碍,应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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