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理财巨亏44% 投资者应进行三方面综合考量
一开始我们先来看几个疯狂的悲剧:
悲剧一:2007年10月,王席亮在某银行长江支行网点办理储蓄业务,他的理财顾问小李告诉他该银行新推出一种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达到25%。王席亮签字购买了85万元。几个月后,王席亮购买的理财产品到了赎回期,他查账后发现,由于前十个月的亏损,自己账户上蒸发了32万元,亏损了38%。
悲剧二:王阿姨在沪上某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30万元两年后却亏了5万多元。赵女士在某银行购买的产品也是巨亏。虽然银行提供了补偿方案,赵女士却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若提前赎回,那么前面两年的投资时间白费了,而且投资依然巨亏37.8%;若不赎回,谁知道未来一年里,会不会亏得更厉害?
悲剧三:三年前,投资人吴军怀抱着对财富的憧憬,把自家的整整100万投向一款某券商发行的理财产品。在对升值的憧憬与期待中,投资人却发现自己的资产在“悄悄而坚定”地缩水。苦守三年产品到期,百万投资损失近一半。2010年9月16日,他购买的“上海证券理财1号”就要到期了,等待他的,将是巨额亏损。截至2010年8月31日,该款产品每份的净值为0.556元,累计下跌44.4%。“100万缩水了44.4万!”
在“跑不赢刘翔,但要跑过CPI”这句史上最大胆的谎言的蛊惑下,很多对理财一窍不通的市民纷纷拿出自己的血汗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试图跑赢疯狂的 CPI。
然而,基金巨亏、股市低迷给所有投资者上了一堂无比生动的“风险课”,连续数月走高的CPI和通胀压力也让投资者开始为自己的投资成果感到担忧:如何确保我的财富安全?
我们认为投资者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第一,分散资金面。
“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我们都知道,但是面对投资收益的诱惑,投资者真的能够把握住分流的原则吗?像吴先生那样的疯狂投资者并不在少数。为此我们建议在资金的分流上只要把控好以下三个账户,就可实现分散风险、保全资产的目的。
首先,即将要花掉的钱(未来6个月的生活费),放在储蓄账户。未来6个月中无论有没有收入,都要能保证家人的生活品质不发生变化。比如说老人的保健费、子女的教育费、日常的生活等等。
其次,暂时不用的钱,放在国债、定投账户。暂时不用,就意味着未来的某一个时间一定要用的钱,比如说几年后孩子上重点中学的学费、几年后孩子上大学或留学的钱等等。这些钱要及早准备,投资者可以拟定一个国债、基金或者保险的定投计划,从而实现积沙成塔的目标。
最后,一直不用的钱,放进投资者的投资、理财账户。这笔钱建议投资者做些收益比较大的投资,这样既可以享受到国家政策给我们的实惠,又可以在资本市场 好的情况下额外得到一些收益,即使是有些亏损,也不至于使自己的家庭生活受到影响。
第二,谨慎投资,注重保障。
理财是一种长期持续追求收益的行为,并非短期投机行为,留住钱远比赚到钱重要。因此在投资理财方面的核心铁律就是未雨绸缪,未来的意义远远大于现在。以养老为例,目前我国个人退休养老规划观念比较淡薄,很多人未建立应有的退休储备,准备不足。为了保障晚年生活的基本资金需求,建议投资者们对将来一定要用的钱设置专门账户,单独存放,杜绝随意挪用。
这个账户必须不受家庭开支、生意盈亏、工资增减的影响,专款专用且独立于普通储蓄账户之外,这样做一方面能弥补投资者们普遍“重投资轻保障”的漏洞,另一方面还能解决未来大家无法确定的养老、重病、意外等风险问题带来的资金压力。
另外,千万不能忽略保险。之所以保险要作为投资者理财的必备手段之一,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保险产品能同时实现保障和投资两大功能,适合从青年到中老年投资的各个阶段,“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分红险产品”。目前,我国已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加上近期股市、楼市前景不明,兼顾投资和保障功能的保险投资备受市民青睐。不少投资者也开始清醒地认识到,购买保险并非单纯为了保障,它还是一种强制储蓄、合理避税的投资手段。
第三,选理财产品坚持三原则。
首先,要看看产品结构和赎回条件。起码投资者需要了解产品的挂钩标的;对于那些自己不熟悉、没把握的挂钩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者需要谨慎对待。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理财产品不允许提前赎回,有的理财产品虽然能够提前赎回,但只能在特定时间赎回,且需要支付赎回费用。而且,有的理财产品有保本条款,但其前提是产品必须到期,投资者提前赎回就有可能亏损本金。
其次,要看收益实现的可能性。一些理财产品设定的收益条件是限定于某个期限内,而有的理财产品收益条件则限定于某一个观察日。因此,如果理财产品的结构不好,收益条件设置苛刻,没有保本机制,投资者可以考虑止损赎回。
最后,要看看产品期限。一些在股市高位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如果出现亏损,短期内实现“翻本”的难度较大,可以考虑提前赎回。而有的理财产品期限较长,期限长达五六年,设计的结构又比较好,即使亏损,但今后两三年内如果市场向好,这类理财产品完全有可能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