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投保有讲究 职业变更后是否会影响理赔?
如果是外勤记者(通常指需要外出采访的记者)一般会被划入投保的二类人群,意外险费率常会加10%~20%左右。比如,以某公司一款10万元保额的意外险为例,属于一类职业等级的编辑年保费是150元,但属于二类职业的外勤记者则须缴纳年保费190元。
但对于摄影记者的风险等级划分,各家保险公司差异较大,有些公司会将其和外勤记者一起划分到二类职业等级人群,有些公司则会将其单独划分到三类甚至四类职业等级人群。意外险费率加费情况差异较大。
而对于“战地记者”这一特殊人群,各家公司的处理方式也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拒保这类高风险的特殊人群。也有公司表示,需要提交到总公司核保。另有少数公司表示,战地记者在特定的危险环境下工作,保费费率会比一般记者更高,但不会因此拒保,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核定费率。
风险系数、费率跟着职业变
此外,我们以前曾撰文向读者朋友们介绍过,一旦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更,就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如被保险人发生了职业变化,保险公司会依据其职业风险系数表,对被保险人做出拒保、加费、不变或减费的决定。
若由内勤等风险低的一类职业转变为高等级职业,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者加费。加费是按照职业变更之日起按照差额追加未到期部分的保费。
从事媒体行业的人员,也要留意这方面的问题。
如葛先生本来是某家杂志社的内勤编辑,属于一类职业,投保40万元一年期意外险,年缴保费760元,在保单生效日三个月后因为他跳槽到另一家报社从事外勤记者工作,变为二类职业,年缴保费应为960元,他需要追加未来九个月内的保费(960-760)*(9/12)=150元。
若工作危险性降低,由于实际费率应当降低,因此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拿回部分保费。减费的计算方式与加费类似,是由职业或职务变更之日起按差额退还未到期保费。例如:王小姐原本是外勤记者(在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意外险职业风险表中为第二级),曾投保100万元一年期意外险,年缴保费1940元/年,在保单生效日后四个月转为本报社的专职评论员(在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意外险职业风险表中为第一级),保费则可降为1590元/年,若她主动告知,则可从投保公司退还剩余八个月所溢缴部分的保费(1940-1590)*(8/12)=233元。
职业变更后会影响理赔吗?
如果媒体从业人员未主动告知投保公司职业变更,却又因工作意外导致出险,被保险人理赔时最后会面临两种结果。
一种是若变更后的职业尚在承保范围内,将按保费比率理赔。保险公司会按“实缴保费/应缴保费”的比例来赔偿保险金。
另一种是若被保险人变更的职业为保险公司所列明的拒保职业,则保单就无效了,事后理赔金将一点都拿不到。
作为投保人,媒体从业人员在自身的职业、工种发生变化时,可通过保险公司的客服部门或代理人进行咨询。若明确自己的工作变动并没有影响到保单的职业等级,则可以安心继续享受原有保单的庇护,而不用进行变更申请。
若查询到自己的工作调动影响到了保单对应的职业等级,则应该在获知情况后向保险公司作出书面告知,在变更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内容。
如需变更,投保人应带上相应的保险单、相关的身份证、工作证明和变更申请书到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或保全部门去办理一个职业变更手续。为了慎重起见,记得一定要采用书面告知。
职业变动后莫忘调整保额
此外,工作变动后,和其它所有投保者一样,媒体从业人员在工作变动后,也要留心原有的保单额度是否需要调整。
因为,若调换工作后,薪水增加幅度较大,那么投保者应该考虑是否需要提高自己原有的保额,使得保障水准与自己的收入、能力以及家庭责任相匹配。
反之,若调换工作后收入锐减,则要从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出发,考虑是否要下调部分保单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