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上市险企年报的影响
今年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将依据保监会在1月5日发出的《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准则”)来编制。
分析人士表示,这一变化对保险公司的市场排名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价值并不会随之改变,但这一变化将更有利于保险公司将业务重心倾向保障类业务。
1、上市险企早有准备
中国保监会在2009年1月5日发出新准则,要求保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对目前导致境内外会计报表差异的各项会计政策同时进行变更,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各项:保单获取成本不予递延,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
对于新准则,各上市险企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就已提及。
中国人寿表示,评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对集团的影响,有待具体的执行标准出台后作出。
中国平安认为,管理层需要就金融资产的分类作出重大判断,不同的分类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管理层还需要就发出的保单是否分类为保险合同作出重大判断,不同的分类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国平安表示,公司始终在个人寿险业务方面专注于期缴保险产品,确保长期稳定盈利。公司核心保险业务继续健康快速发展。寿险业务加强产品、组织、渠道和客户的平台建设的同时,银行保险业务亦发展迅速。产险业务市场份额在2008年已提升至10.9%.
中国太保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曾指出,2009年公司业务发展方面,将以价值增长为导向,实现保险业务收入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发展寿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持续优化产险业务结构,实现业务规模增长与价值增长相协调。
中国平安与中国太保(601601)在经营及业务发展方面均将价值增长立为公司首要目标,着力实现寿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业务以获得持续的价值增长。可见,对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上市险企早已做足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2、投资仍需重价值
有分析师指出,实施新准则并不会对保险企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企业自身的内含价值亦不会随之改变。他形象地指出,保险公司按新准则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表,就像人照哈哈镜,镜子里的人像取决于镜面的物理特性,而人还是那个人不会有质的改变。因此,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考虑,还需要参考公司的内含价值。
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和盈利性的另一种衡量。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算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经济价值。其中,一年新业务的价值代表了在评估日前一年里售出的新业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内含价值不包含评估日后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
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有效业务的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的贴现价值。第二,一年新业务的价值提供了对于由新业务活动为投资者所创造的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公司业务潜力的一个指标。但是,有关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按照中国企业准则或其它任何会计准则所编制的财务衡量的替代品。
分析师强调,计算内含价值的精算标准仍在演变中,迄今并没有全球统一采用的标准来定义一家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形式、计算方法或报告格式。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异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的结果时存在不一致性。因此,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作出投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