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入股保险放行 银行兴趣减弱?
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终于等到了“红灯”变“绿灯”的时刻。
11月26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银监会表示,现阶段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原则上应选择现有保险公司,且一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
保险业内人士认为,从长期来看,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对双方都是利好,银行获得新的投资渠道,进入保险领域使其盈利点扩大,对保险行业来说,银行的进入使得资金充沛,提高企业的承保能力、偿付能力,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但《办法》对欲进入保险领域的银行设置了诸多严格的“家规”,在银行与其所投资的保险公司之间的交叉销售和关联方交易方面设置了严格的限制,这些规定可能削弱银行对入股保险公司的兴趣。
1、利好双方
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06年就有多家银行提出投资、设立保险公司的意愿,但当时并未被批准。2008年1月,国务院终于批准银行入股保险公司。11月26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正式“绿灯”放行。
目前,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不断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更是获得快速发展,银行已成为保险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之一。但目前的银保合作仍停留在代理业务层面,进一步合作的空间很大。
“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获批,对双方都是利好。”北京工商大学保险教授王绪瑾表示,“银行借机进入新的经营领域,扩展了其盈利的范围,而保险业则获得了发展急需的资本和渠道。”
交银国际分析师李珊珊表示:“银保合作对银行的影响主要在中长期,因为相对银行自身的规模来说,银行目前投资的是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对银行整体盈利非常有限。”
业内人士则视银行为激活保险的鲶鱼:银行入股可以补充保险公司的资本金,银行的客户资源、网络优势也会促进险企的发展。
在保监会逐步放开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途径的背景下,银行入股将直接壮大保险公司资本金实力,保险公司将依托银行的渠道增加保单销售,银行资本实力也有助于突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导致的业务发展瓶颈。
也有人士对银行进入可能对保险的冲击表示了担忧,认为目前银行业务资产规模成长较为迅速,利差水平较为丰厚,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从事保险业务的动力不足,若未来经营环境发生变化,银行依靠其强大力量,可以轻易搅乱现有保险市场格局。
“竞争当然会有,但对整个保险行业不会造成多大影响。”王绪瑾如是认为,“现在中国保险市场还在发展阶段,保险覆盖深度和广度有限,发展空间巨大,目前还是做蛋糕阶段,还远不到抢蛋糕的时候,所以银行进去对整个保险行业发展会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
2、“严家规”降低银行热情
银监会发布的《办法》对欲入主保险公司的银行做了诸多的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或将减少银行大量进入保险领域的可能。
“为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现阶段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原则上应选择现有保险公司,且一家商业银行只能投资一家保险公司。”银监会负责人在《办法》发布当日表示。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银行业总资产约70万亿元,而保险行业总资产仅4万亿,相比银行业,中国保险业规模现在还比较小。银行只能入股一家保险公司,可以是控股也可以是参股。在中国整体银行业和保险业规模不对等的条件下,这样的规定较为合理。
《办法》中明确要求,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必须是“资本充足率在扣除拟投资额后应符合监管标准”,并且“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重大操作风险案件”。
据了解,目前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是7%,因此目前资本金较为充裕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将有望首先试水保险公司股权投资,而股份制银行在再融资后,也将有望进入该领域。
“由于中国银行业资本金要求严格,这些规定可能使得入股保险公司对银行来说吸引力减弱。”高华证券分析报告指出,“银行必须考虑投资保险公司的资本按要求应从银行核心资本中扣除,而且寿险业务的初期阶段往往资本消耗较高,利润较低而且净资产回报率较低。”
查阅《办法》发现,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其入股的保险公司出售其发行的次级债券”。商业银行及其控制关联方所发行的其他证券,其入股的保险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量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拟投资保险公司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在扣除拟投资额后符合监管标准,而投资大保险公司需要大量资金,因此商业银行基本上只能参股小保险公司。”一保险公司人士分析,“同时目前商业银行的次级债的销售对象主要是保险公司,若参股大的保险公司,次级债就失去了销售对象。”
目前尚处在进展中入股事宜,涉及的均为小保险公司。交通银行入主的中保康联人寿以及中国银行进入的恒安标准,在寿险行业的市场份额分别仅为0.01%、0.17%。而工行和建行拟参股份额更高的幸福人寿(0.49%)和太平人寿(2.59%)目前尚未被批准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