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赔案查询系统开通
近日,不少保险公司将赔案查询系统进行升级,界面入口被放到首页醒目位置,以方便消费者自主查询保单、缴费、批改和理赔信息。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单信息自主查询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保单信息自主查询机制实施指南》的要求,所有财产保险公司应该在9月1日起,开通包括电话、柜台、互联网等三种方式的查询系统。
建立财产保险公司保单信息投保人自主查询系统,被保监会视为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1、理赔信息查询集中
首先纳入保单查询系统的是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交强险、商业车险。保险公司查询系统应该包括起保日期在2007年7月1日以后的全部保单信息,具体内容为保单号、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期限、险种情况、保费和保额、保险标的信息等等。
按照《方案》要求,查询系统的理赔信息应该包括历年出险情况、出险经过情况、赔案处理情况等三大方面记录。其中,若保险公司决定不予理赔,查询系统应显示拒赔原因;若保险赔款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出,应提示消费者与投保企业办理赔款领取手续。
为了让消费者能了解每一次车辆索赔记录,查询系统在记录赔案处理情况时,必须详细记载车辆换件情况或维修项目名称及价格;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还应该分项显示损失项目、人伤情况和损失金额等情况。
从大地保险公司了解到,相对于保单基本信息的查询,消费者更倾向于使用理赔信息查询功能。通过使用赔案在线查询服务,消费者可以发现自己不知道的出险记录,遏制个别不法修理厂制造假赔案的情况。
据了解,自从2007年大地保险公司开通车险“理赔案件查询”系统以来,车险理赔案件查询系统的上网点击率呈逐月快速增长之势,月点击率最高达40多万次。
根据保监会计划,在2011年8月底之前,该系统将实现所有险种均可查询。在查询范围上,还应包括手续费信息和投保渠道信息。
2、如何保障安全性
天平保险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方便操作,信息安全”是赔案查询系统开发的前提。查询系统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通过前期身份验证流程,以达到兼顾信息安全的效果。
据了解,通过身份验证系统来确保信息安全,是不少保险公司都会采取的做法。但验证系统或者登陆系统的完备性,与消费者使用自主查询系统的便利性成反比。
一些保险公司网站上发现,有的保险公司要求消费者先注册账号,再完整填写被保险人名称、车牌号码和保单号码,方可兑现保单信息查询功能。前几项要求还算容易记住,而动辄十多位的保单号码却会难住不少消费者。
某财产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正是考虑到保单号码不是谁都可以拿到,因此能够保证消费者的保单信息不会随意泄露。虽然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消费者查询的流程,但并不是非常苛刻的要求。
虽然没有保单号码可能无法在网站上进行查询,但消费者还可以到保险公司柜台或客服电话完成查询功能,客服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车牌号等信息,找到所需要的信息记录。
3、强化消费者知情权
保监会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把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2008年11月,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公布保险理赔(给付)程序、进一步做好理赔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应在公司外部网站上、各营业网点和代理网点明显位置,公示理赔(给付)服务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的清单、联系电话等,方便消费者了解相关的服务标准和具体程序。
在处理索赔手续时,保险公司对所需材料应一次性向客户书面告知,并按不同类型的案件明确赔付时限。若因实际情况不能一次性告知的,或不能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的,保险机构应及时向保险消费者做好说明及解释工作。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单信息查询系统其实是对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升级,不仅涵盖车险理赔信息和案件处理节点,而且对保险公司提出更高的保单信息查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