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千万元的养老金被挪用 谁来“买单”
农村养老金是保障农村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被人称之为“保命钱”。然而,湖南平江县因为管理失当,造成资金流失,有关部门通过投资、借款等形式,先后非法挪用养老金1300多万元,损害保民利益,造成他们老无所依,加剧干群矛盾。
1993年,平江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成立了“平江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平江县养老办),直属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至2001年底,平江县参保农民达49501人,投保金额达1273万余元。
记者从平江县养老办获悉,这些年,平江县先后共有1333.2万元被挪用,除部分养老金被追回外,至今仍有632.2万元养老金被挪用。
平江县养老办一名负责同志(养老办主任、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下同)透露,1997年,平江县养老办挪用700万元养老金到海南某公司购买国债,由于这家公司经营不善,700万元养老金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地。“尽管后来费尽周折将这笔钱追了回来,但这种动用养老金到外地公司买国债的事确实太草率!我们也为此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平江县审计局审计,负责全县农村养老金工作的平江县养老办非法侵占挪用巨额资金修建殡仪馆。平江县殡仪馆是2003年全县十大项目之一,按规定建设资金应由县财政安排,但当时县里拿不出这笔钱,于是从养老保险增值节余资金中拿出260万元用于殡仪馆工程建设。与此同时,平江县民政局也从养老办擅自“借款”101万元,用于殡仪馆建设,至今绝大部分没有还清。“活人的养老钱挪给死人用,这样的事未免太荒唐!”一些熟悉内情的群众议论纷纷。
平江县养老办的一名负责同志说,平江县养老办仅凭一张白条借据,借给县里270万元。2002年春节前夕,平江县境内一条投资上亿元的高等级公路建设遇到资金困难,施工单位无钱回家过年。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平江县临时从县养老办借款270万元,承诺当年6月底前还清。但到目前为止,这笔资金仍无着落。
平江县一些乡镇民政办也将“黑手”伸向农民养老金。记者从平江县养老办获悉,瓮江镇民政办将收取的1.9万元养老金没有入账,至今这笔资金去向不明。浯口镇一民政干部竟将农民交来的3000元养老金私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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