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局网站2023最新公告,工伤费率有调整,2023工伤认定标准
一、深圳市社保局调整工伤费率的2023最新公告:
各施工承包单位:
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20〕21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由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在执行项目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上一自然年度(以下简称上一年度)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因素,确定其新承包项目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否浮动以及浮动的档次。每年调整一次,本次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2月29日止。
按规定,深圳社保局已核定全市施工承包单位2023年度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浮动情况,拟从2023年3月起执行新的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承包单位(以统一信用代码为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其中基准费率按建设项目参保类型进行确定)。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2)。
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间,各施工承包单位对本单位拟确定的浮动费率档次有异议的,可向参保辖区的社保分局工伤科(联系电话见附件3)提出,深圳社保局将按规定进行复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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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情况属于工伤,深圳2023年最新的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具体以当地官方文件为准,详情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当地电话区号+12333,如果您对保险感兴趣,可以在下方直接“免费咨询”,会有客服小姐姐为您提供免费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