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拟26日登陆港交所 预计募资超150亿港元
据该份招股说明书显示,中再集团将全球发售57.69亿股H股。其中,国际发售54.81亿股,香港发售2.88亿股,IPO指导价区间为每股2.25~2.70港元,预计将募集超过150亿港元的资金,预计发售股票于10月26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份代码为:1508。上述发行和募资规模与此前媒体的报道也基本相当。
已获得15位基石投资者
资料显示,中再集团是目前亚洲最大、全球第八大的再保险集团,公司源于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07年10月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目前旗下子公司包括:中再产险、中再寿险、大地保险、中再资产、华泰保险经纪公司。海外机构包括:中再UK有限公司、中再承保代理有限公司、中再集团英国伦敦代表处、中再集团香港代表处、中再集团美国纽约代表处。
中再集团官网信息显示,中再集团注册资本为364亿元,目前最主要的两大股东是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其中,中央汇金持股84.91%,财政部持股15.09%。中再集团在招股书中称,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假设并无行使超额配售权),财政部将持有54.07亿股(约占公司12.82%的权益及内资股的15.09%),中央汇金将持有304.23亿股(约占公司72.13%的权益及内资股的84.91%),而社保基金会将持有5.76亿股(约占公司1.37%的权益及H股的9.09%)。
此外,截至上半年末,中再集团总资产为2307.94亿元人民币,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上半年,中再集团总保费收入为430.4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6.82亿元人民币,总投资收益率为6.95%。
值得一提的是,中再集团表示,公司的再保险客户覆盖境内66家财产保险直保公司和70家人身保险直保公司,客户覆盖率达93%;财产险直保业务也有广泛的客户基础,截至2015年6月30日,拥有约1387.3万名个人客户及约43.5万家机构客户。
据该份招股说明书及其他媒体报道,此次中再集团上市成功吸引到15位基石投资者,合计已获得11.2亿美元认购,这些公司包括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旗下的长城国际、国网英大集团、国开国际、中广核投资、三峡财务(香港)以及何超琼旗下的私人控股公司等。同行方面,人保集团及中国人寿也分别拟认购0.5亿美元。中再集预计H股将于10月26日(星期一)在香港联交所开始买卖。
天津爆炸对公司影响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中再集团是内地唯一一家本土再保险公司,但目前中国再保险市场的竞争却比较激烈。
在财产险方面,再保险市场除中再产险外,还包括7家在中国境内设立分公司的境外再保险公司,分别是:瑞士再保险、慕尼黑再保险、法国再保险、太平再保险、汉诺威再保险、劳合社及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不过,截至2013年,中再集团在财产险再保险市场的分出口径市场份额为33.1%,排名第一。
在人身险方面,据了解,中国境内从事人身再保险业务的主体除中再寿险外,还包括6家境外再保险公司,分别为:汉诺威再保险、慕尼黑再保险、瑞士再保险、法国再保险、德国通用再保险和美国再保险的中国境内分公司。截至2013年,中再集团在人身险再保险市场的分出口径市场份额为37.7%,位列第二。
针对当前激烈的竞争形势,中再集团在该份招股书中表示,中国保险市场整体集中程度较高,2014年中再集团的境内财产再保险业务的总保费收入中,85.8%是透过该业务的前五大分出人而产生的,若有一名或多名该等分出人的业务由于其分保策略调整或其他原因出现大幅下降,可能会使公司的分保保费下降。据了解,目前中国人保已经递交了设立再保险公司的申请,同时一些上市公司也准备着手进入该领域。而在直保领域,大地保险已经在中国财产险市场排名第六了。
值得一提的是,中再集团指出,截至6月30日,中再集团的总投资资产中有18.3%(或人民币265.54亿元)已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及股票。其中6.8%的总投资资产(或人民币98.8亿元)投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票(不包括对光大银行的投资),由于A股市场的波动,无法保证该等投资不会遭受重大减值或其他亏损。
与此同时,中再集团还持有光大银行4.28%的股权,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9.9亿元,影响光大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的任何重大不利变动,均可能对其业务、经营及财务构成不利影响。
对于备受关注的天津爆炸事件对公司的影响,中再集团在招股书中表示,预计因2015年天津爆炸产生的税前损失在扣除再保险和转分保(包括超赔合同安排)的预计摊回赔款及预计浮动手续费调整后可能在约9亿元人民币到11亿元人民币之间,而这些预计损失主要源于中再财产再保险分部中的企业财产险和货运险业务及财产险直保分部中的企业财产险、货运险和车险业务。
对于这笔约10亿元的损失,中再集团称,因2015年天津爆炸而产生的预计总损失将会对公司2015年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不过,中再集团同时表示,预计该等损失将不会对公司总体业务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