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这四大影响你应该知道!附交强险费率表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于2020年9月19日开始在全国实施车险综合改革。这次车险改革不仅是对商业车险改革,并且交强险也进行了调整,涉及费率改革、服务改革、条款改革等。
一、交强险费率浮动
二、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1、交强险总责任限额 提至20万元
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也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2、“奖优罚劣”不用害怕偶然出险
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车险费率的“奖优罚劣”作用将得到更好发挥,对一些具有不良驾驶习惯的高风险车主来说,要享受车险改革红利,就要规范驾驶行为,而对于连续多年不出险,偶尔出险一次的车主也不会感觉吃亏。
3、盗抢、玻璃、涉水等险种不用额外购买
改革后,车损险主险条款增加了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分别是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并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一直以来,这7项保险责任分属7个附加险,消费者只能投保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得对应保障。
4、拖车、搭电等增值服务或将成为附加险种
以往,一般车主购买了车损险,保险公司都会赠送免费的道路故障救援,比如拖车、换胎、送油、搭电等服务,但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这些免费服务或将成为附加险种,要享受这些服务需额外购买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但不排除个别保险公司会把这些附加险“赠送”给客户。
此次车险改革是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获得更优质的服务。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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